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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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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3.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要文明礼貌,谦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4.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对学生教育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防止简单粗暴,尽职尽责地教书育人。

  5.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教育理论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6.准时参加各种规定的会议与活动,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有事有病事先请假。在校内不骑自行车,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及公共场所吸烟。

  7.全体职工要自重、互敬、互爱、互谅。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决反对影响团结的自由主义。

  8.办公室要建立保洁制度,按时打扫,保持整洁。

  9.认真锻炼身体。坚持上课间操,积极参加学校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10.衣着要庄重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1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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