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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2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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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体局、人社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2〕33号)和《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有关问题的说明》,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推荐方案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对象是在我校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学校确立了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符合应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2016〕16号)附件2,2016年发布,已延长有效期)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9号)等要求,根据我校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确定推荐人数,组织竞争推荐。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客观真实地填写申报材料,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具体见附件)。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二)单位审核

学校成立由11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其中外校教师不少于总数的1/3,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80%人),负责审核验证申报信息和材料。推荐委员会严控申报范围,严把条件,组织论文、著作查重,查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和完整。

学校按规定公示申报人员信息、政策咨询渠道(分管校长与中层干部)和异议受理方式(学校办公室)。推荐工作期间,将申报人全部材料放置在学校办公室,供教职工查验。

(三)单位推荐

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公开述职、民主推荐。按照上级规定对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教师进行说课评估。

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申报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逐级上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各类评审材料。

三、有关政策

1.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上级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达到规定课时量要求作为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周课时量标准要求,高中每周不低于10-14节。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综合考虑教师实际上课节数、教案个数、作业批改情况和教学班级等因素,我校核定的周课时量标准为10节,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为7节。

2.关于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问题。自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3.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由学校组织,学校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说课评估评价办法,说课评估成绩作为推荐依据之一。申报中小学正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答辩时间暂定于2022年12月中旬。

4.关于继续教育问题。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备条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号)中关于培训学分的相关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为此学校成立由李衍向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对职称评审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推荐安排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办事公正的同志为推荐委员会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师德为先,突出专业导向。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首要条件,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师德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坚持同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能力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三)严格推荐程序。学校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按照规范程序研究通过我校竞聘工作方案,成立7人及以上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推荐委员会要依据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经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张贴公示照片需存档备查。

(四)严格纪律要求。

学校对申报、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对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要坚决退回,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人员进入推荐和呈报范围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并在《评审表》《一览表》中亲笔签署诚信承诺,否则不予受理。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有误或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发现的违规违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岛人社发〔2010〕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中发现的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行为,取消被推荐人申报资格;已经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对直接责任者(单位负责人、材料审核人、申报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工作小组电话:85172736,校长室电话:85172127)

(五)切实做好监督和信访工作。学校要加大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六)评审材料及时归档。学校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实验高中2022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李衍向 

成  员:丁纪申 季付建 于祥武 丁刚 陈祥军 姜丽

附件2:

实验高中2022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季付建

组员:薛晓燕 刘术观 孟晓风 李玮

附件3:

实验高级中学2022年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使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更加公正合理。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体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以下量化积分标准。

一、学年度考核成绩积分:按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学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优秀10分,合格8.5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积分:每年计0.9分,专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每多一年再加0.2分;满三十年以上,每多一年再加0.2分(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年限,其间调任非教育教学工作或离职进修的年限,应从专业工作年限中扣除)。

三、学历积分:最高积15分。

⒈第一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15分,研究生14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12分,本科11分,专科10分,中专9分,高中8分,初中6分。

⒉后学历积分:不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1分,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2分,提高学历每满一年积0.3分。

⒊先后学历可累计积分,但最终积分不得高于同等学力的第一学历积分(积分从毕业时间算起)。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1分,后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2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后取得硕士学位只取一项积分,不重复积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积分: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后,每多一年加0.5分。

五、教育教学成果积分:以下各项积分均只取一项级别最高的参与积分,最高积9分。

⒈荣誉称号积分:最高积4分。

积分范围:取得现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含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待遇的称号)、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由各级党委、政府、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

积分标准:省级及以上4分,地市级3分,区级2分。其中,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

⒉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积分:最高积3分。

积分范围:取得现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颁发的公开课、示范课和前两个等次的优质课。只取一项参与积分。其他部门颁发的公开课证书和各种研究课、观摩课、录像课等不参与积分。

积分标准:公开课按省级3分、地市级2分、区级1分积分;示范课按省级2分、地市级1分、区级0.5分积分;优质课按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地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积分。优质课中获特等奖的在相应级别一等奖的基础上加0.1分。

⒊著作、论文积分:最高积2分。

积分范围:取得现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发表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或有国家统一刊号(CN/ISSN)的中文核心期刊((省教育厅人事处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2年))上的论文或出版的有国家统一出版号(ISBN)的论著。论文获奖证书与课件制作不参与积分;其他没有出版号、刊号的,以及有刊号、出版号的论文集、增刊、特刊、习题集、目标检测、教辅用书等不参与积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著作、论文只选取一项,每项只选取一篇(部)积分。

⑴著作积分标准:独立完成2分,主笔(主编)1.5分,副主笔(副主编)1分。

⑵论文积分:论文按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地市级0.5分积分。多作者的论文只取前三位,按积分平均分配。

六、班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积分:

取得现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满一年积0.2分,满三年积2分,以后每增加1年加0.2分;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班主任、中层干部每满一年积0.5分,满三年积3分,以后每增加1年加0.4分;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过正副校长每满一年积0.6分,满三年积4分,以后每增加1年加0.4分。

需在本区任职。职务积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积分(注:“满三年分”只就高取一次;每年的积分只按一个职务算)。

七、民主测评:最高积10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实名打分评议然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对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师德、出勤、工作量、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绩、课内外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或课外社团辅导、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

八、若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⑴ 工作年限长者优先;(2)任职年限长者优先;(3)任中层干部、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4)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限长者优先;(5)第一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有学位者优先);(6)年度考核项目得分高者优先;(7)荣誉称号级别高者优先;(8)公开课级别高者优先;(9)推荐委员会投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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