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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用】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5年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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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5〕7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范围

符合聘用条件的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需要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身体条件;上年度考核结果、上一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尚处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竞聘高、中、初级内部较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逐级进行,一般应聘任下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在该层级的最低等级。通过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聘任时比照评审类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任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能等级考核。

2.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能等级考核。

3.持有工勤技能等级考核证书的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等级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工勤技能等级资格应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评聘工作管理办法》进行既有资格认定或新资格考核评定,非经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取得的工勤技能证书不予认定。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一般与本单位其他岗位聘用工作同步进行。

三、聘用期限

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用时间不得超过按有关规定审核认定的退休时间。

四、聘用步骤

(一)学校成立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负责竞聘方案的制定和各项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1.竞聘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一般9~13人,其中竞聘委员会主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

2.按照20%的差额推荐竞聘委员会候选人,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竞聘委员会。

(二)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竞聘委员会拟定竞聘实施方案并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后,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公布竞聘实施方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拟竞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竞聘材料,竞聘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竞聘条件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报名情况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组织竞聘。竞聘委员会按竞聘方案组织开展竞聘工作。公布竞聘得分,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组织考察。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竞聘委员会审查和补充个人档案,公示竞聘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备案。公示结束后,形成报告,连同竞聘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办理聘任手续。按聘任权限实施聘用,变更聘用合同内容,自岗位变动次月起,按有关政策调整待遇。

五、有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处分解除后不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受处分人员的岗位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三)因岗位空缺,通过公开招聘被录用的人员,新参加工作的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或有一年及以上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可约定6个月的岗位试用期,期间试聘在招聘简章约定的岗位层级最低等级上;无一年以上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学校按规定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校提出拟任岗位的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确定正式聘用岗位。

(四)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法定医疗期内、妇女在法定产假、哺乳期内及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予聘任的人员,只要原已被聘任,经本人书面申请,竞聘委员会批准后,可按相应级别直接续聘。

(五)参加竞聘人员平时考核获得一般及以下等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确定档次)等次,相对应时间不计算为聘任时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以“越级”参加竞聘。

(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列入本单位主辅专业序列的人员和未按规定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七)聘用的人员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的,超出的人数,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内。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工作岗位或跨专业调动进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有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新岗位要求的,转评与新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方可竞聘较高层级的岗位。

(八)严格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和岗位变动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重新聘用手续或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并放入本人档案,按新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待遇并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竞聘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积极稳妥实施。按要求成立竞聘委员会,为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准确宣传竞聘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教育和引导。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三)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竞聘委员会要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减少、简化程序。竞聘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等材料,并做出承诺。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附件:

1.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5年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2.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5年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5年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家星

组员:于祥武 陈守乐丁刚 丁晓峰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监督竞聘过程,审定竞聘方案,审定竞聘结果,提出竞聘委员会候选人人选等。

二、岗位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于祥武

组员:范凤超 刘术观 孟晓风 

职责:收集整理汇总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传达相关文件;上报各种表格、材料;填写聘书;收发聘用合同。

三、竞聘委员会

主任:陈家星

成员:于祥武 范凤超 丰农村 尹怀敬 刘敏 宋瑞红 张永芳

张妮娜    

职责:组织讨论制订竞聘实施方案,负责汇总、审查、公示竞聘人员资格,对竞聘人员量化赋分并公示,审核竞聘结果,公示聘任结果等。

附件2: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岗位竞聘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以下岗位竞聘量化积分标准。

1.教龄得分。每满1年计1分。

2.任职年限得分。聘任相应任职资格每满1年计1.5分(竞聘低职时,任高职年限可与任低职年限合并计算;相近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3.学历得分。取学历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依次计1、1.5、2、3、4、5分。

4.年度考核得分。根据近3学年度考核结果累计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年计3分,合格等次每年计2分。

5.荣誉得分。聘任现相应任职资格以来,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含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待遇的称号)、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地(市)级计2分,县(区)级计1分。按最高荣誉称号计分,不重复计分。

6.如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聘任:⑴聘期内退休人员优先;⑵任职年限长者优先;⑶工作年限长者优先;⑷学历高者优先;⑸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优先;⑹荣誉项得分高者优先;(7)取得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8)任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9)在教学岗位者优先;(10)出勤情况好者优先;(11)竞聘委员会投票确定。

7.竞聘人员各种证件、年限的计算等均截止到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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