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班级管理力度,促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道德素养,创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青岛西海岸中学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文明礼仪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并保持校服干净整洁,不得私自改动校服款式,不允许在校服上涂鸦,不穿校服者不允许进入学校,违者一次扣1分。
2.学生在校期间不能穿奇装异服,不得留奇怪发型,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涂口红、眼影,男女生均不得烫发、染发、化妆,在校期间不得佩戴各类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手链等,发现上述现象,限期整改后入校,违者一次扣1分。
3.教学楼内自觉保持安静,轻声细语,轻走慢行,不追逐打闹,不快速奔跑,不大声喧哗,违者每人次扣3分。
4.尊重教职员工和学校其他管理人员,严禁顶撞老师和其他管理人员,违者每人次扣5分。
5.严禁将手机、mp3、mp4等视听工具带入校园,违者每人次扣5分,全校通报批评,回家反省,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在校期间,有抽烟、喝酒、打扑克等不文明行为者,每人次扣5分,通报给家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诚信考试,严禁作弊,凡在各级各类考试当中有作弊行为者,扣10分,取消考试成绩,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爱护学校公共设施,保护学校和个人财产安全,严禁损坏校园公共设施、偷窃集体或他人财物,违者除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外,每人次扣10分,通报给家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9.正确处理同学关系,对于男女生不文明交往,每人次扣10分,多次教育无效者,回家反省,直至劝退处理。
10.同学交往用语文明,团结和睦,和平相处,如有用不文明语言侮辱他人、围攻欺凌恐吓他人或打架斗殴者每人次扣10-20分,除回家反省外,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二、课堂要求
11.学生在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12.提前候课,候课铃响后,准备好学习物品,提前进入候课状态,上课紧跟教师思路,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问的问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次扣1分。
13.自习课必须保持专注、安静、高效,不交头接耳,不大声喧哗,不讨论问题,不私自调换座位,不在课堂和自习课上睡觉,违者每人次扣1分。
14.自习课期间不允许任何同学以上厕所或外出打水等为名义离开教室,下课铃前和放学铃前不得收拾物品,随意走动,否则每人次扣1分。
15.凡未经老师批准未到学校上课或提前离校均视为旷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每旷课(会)一节扣2分。
16.严禁将任何零食带入课堂,上课(含早读、晚自习等各类课型)期间禁止食用一切食品,吃零食一次扣1分。
17.在课堂上禁止使用平板、电子词典等电子产品玩游戏、看视频、拍摄与学习无关的照片、听音乐等,未经老师允许在自习课上不得戴耳机。违者一次扣2分。
三、卫生要求
18.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干净整洁,保持床下物品简洁整齐(一箱、一盆两鞋)。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违者每人次(班次)扣3分。
19.宿舍个人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禁止在宿舍内张贴各类海报图片等影响宿舍本来容貌的物品。违者每人次(班次)扣3分。
20.每天及时认真清扫班级卫生区,依据学校卫生检查反馈结果,每次被学校通报扣5分。
21.教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讲桌、地面、窗台干净整洁,水杯有序的存放指定位置,垃圾桶及时清理,违者扣2分。
22.课桌排放整齐;桌上书本摆放整齐,无杂物;书本高度超过15厘米,违者扣2分。
23.教室墙壁不要乱贴乱挂乱画(公告、通知等应贴于班务公开栏),平板放在规定地方充电,违者扣2分。
四、运动要求
2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认真参加课间操,班级队伍集合快、静、齐,不允许吵闹推搡,违者每人次(班次)扣3分。
25.课间操跑操要求听从指挥,步伐整齐,口号响亮,队形紧凑;做广播操要规范整齐,动作到位,跑操队伍整齐划一,严禁随便应付,敷衍了事。违者每班次扣1-3分。跑操口号声音洪亮,酌情加1-3分。
26.严格出勤纪律,因身体原因不能上操者,务必及时请假,对于无故旷操者,每人次扣1分。
27.严禁在教学楼内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违者每人次扣1分。
28.上体育课及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认真锻炼,违者每人次扣1分。
五、宿舍纪律
29.午休、晚休预铃后保持安静,晚休预铃后及时熄灯;午晚休正式铃后及时上床就寝。违者每人次(班次)扣1分。
30.住校同学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不迟到,不旷宿。不在宿舍内用餐。违者每人次(班次)扣1分。
31.自觉接受生活指导老师管理,严禁用衣物、纸张或其他用品遮挡宿舍门或锁门拒绝检查。违者每人次(班次)扣1分。
32.宿舍内倡导团结和谐健康文明的社风,严禁在宿舍内打牌、下棋等游戏;严禁在宿舍内串舍、聚众打闹。违者每人次(班次)扣3分。
六、加分项:
33.班级集体奖,校内活动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班级或学生获区级(含区级)以上荣誉的,区级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40分。
34.学生竞赛获奖,区级二等奖以上加10分,市级二等奖以上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40分。
七、结果运用
1.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者,由年级根据具体情况启动学校处分程序,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2.扣分未达到10分,但影响较坏者,由年级视情节轻重在年级或学校层面给予通报批评。
3.学生个人量化考核期末汇总成绩将作为学生评优、基础素养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的主要依据。
4.个人量化考核成绩在班级排名后30%的同学,取消期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个维度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组织、参与或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打架斗殴;顶撞、侮辱老师或管理人员;男女生不文明交往;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
八、执行要求
学生个人量化考核分班级、年级实施,以班级考核为主。班级考核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值日班长和其他班干部具体负责实施;年级考核由年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1.要求各班严格按照本办法对班内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并由值日班长专门负责学生量化考评工作。
2.要求各班每周把学生量化考核分填写在班级量化考核栏内,每周召开总结会,表彰优秀学生,批评教育较多学生。
3.每月年级管理人员要对各班量化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汇总,将结果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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