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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高级中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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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才能动手操作。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实验进行时,听从教师指导,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气和实验器材,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登记,并按章赔偿。

6、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归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7、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关好门窗,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8、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9、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任课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若有危险性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10、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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