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6 号),结合新区实际,现将 2022 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西新教体字〔2022〕171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