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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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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按照区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学生资助政策汇编》,将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公示如下: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服务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提供国家助学金。

服务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二档:一档1500元,二档2500元。具体按照《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青财教〔2015〕29号)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61号)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我市《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青政办发〔2021〕6号)执行。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服务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学杂费。

服务标准:按市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按照《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通知》(青财教〔2016〕34号)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61号)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我市《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青政办发〔202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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