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青财教〔2015〕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市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2021年9月展开对普高国家助学金申请的评审工作。根据学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部署,由各级部向学生传达国家的政策精神和评审条件,学生提交申请书,由职能部门进行初审,根据评审要求,评选出高一年级张雯雯、徐硕、郭萍、王馨慧、詹孟洁、栾柄有、卢诗腾、王瑜、管一诺;高二年级吕欣雨、薛雯、李香怡、刘菲飞、丁超宇、李娜、马雪茹、薛彦霏、孔令威、白镇宇;高三年级丁靖、王月、田冰、朱佳琦共计23人为2021—2022学年普高国家助学金申请候选人。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时间,即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7日,凡对以上同学当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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