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 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暖
副组长:逄淑金、高玉国、傅蔚然
成 员:李忠江、姜琼、张宏、周坤、王婧、王致龙、程绍旭、孙凯
职 责:整体设计“三定一聘”工作方案,研究竞聘办法。组织校务委员会审核方案及聘任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并提出基本工作量标准、岗位数量;研究并提出各职员岗位和兼职岗位的工作量和职责。
2. “三定一聘”岗位竞聘工作委员会:
组 长:王守暖
副组长:傅蔚然、高玉国
成 员:李忠江、姜琼、王婧、王致龙、侯春文、刘莉、刁庆雷、谭晶
职 责:牵头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提出聘用意见。
3.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逄淑金
组员:孙凯、程绍旭
职责:负责对“三定一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及信访事件。
(二)定工作岗位、工作量、工作职责
依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数、教职工实有人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和工作岗位结构比例,结合艺术职业教育特点,测算确定学校的工作岗位总量和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工作岗位包括管理岗、专技岗(含教师岗、教辅岗)、工勤岗三类,其中教师岗位设置数量占本校工作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目前学校班级总数27个,周授课时总数1251节。学校现有教职工126人 ,共设126个岗位,其中教师岗位118个,占93.7%;管理、教辅、工勤岗位8个,占6.3%。
1.教师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结合招生班额数量,根据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课程总量,按照教职工满工作量的原则,测算出学校教师岗位数和各学科教师岗位数。
教师工作量按课时(课时量=授课时数+教案时数)计算,授课时数据实计算,不同学科教案按一定系数折算(其中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按1:1课时计算;音乐、播音专业课教案按1:课时计;美术专业课教案按1:课时计算;舞蹈专业课教案按1:课时计算;钢伴、器乐专业课不计算教案数)。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周15课时,课时量10-14视为满工作量,超过15课时部分计发超课时费。教师岗位兼职管理(含教辅等)工作的,课时量不低于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参照执行。
2.教辅(工勤)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遵循精干、高效、满负荷的原则,测算出学校教辅(工勤)岗位数量。教辅(工勤)岗位基本工作量为每周15课时。教师兼任教辅岗位的授课课时和岗位工作量合并计算,上限原则上不超过15。教辅(工勤)岗位工作量与教师课时量量同等值。
3.管理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管理岗位指学校中层及副校级干部,管理岗位不设基本工作量,按上级规定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授课按实际课时量计算。
4.工作量的应用及相关规定
工作量是发放绩效工资中工作量津贴的依据。教职工申报职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参加评优评先、考核参评优秀等次,均需完成工作岗位基本工作量。教职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要求的需低聘职称岗位等级。教师在支教、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期间产生的工作量,参照学校标准执行。
5.定工作职责
学校根据设定的工作岗位,确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岗位属性、职责范围、目标任务等,作为教职工竞聘上岗以及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一)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三定一聘”实施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公布竞聘岗位名称、数量、职责、聘期等事项。(8月27日)
(二)成立岗位竞聘工作委员会。通过全体教职工推荐产生,成员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一线党员及民主党派代表等11人构成。(8月27日)
(三)个人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岗位竞聘申请表》。(8月28日)
(四)组织竞聘,岗位竞聘工作委员会提出拟聘用意见。(8月29日)
(五)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31日)
(六)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9月10日)
(七)落聘人员安置。(9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一)校级正职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不参加竞聘,不计基本工作量,按照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若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不参加竞聘,直接聘用,保留原工作岗位至退休。其中52-55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的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个人申请一式两份,1份上交存入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教师不满基本工作量,以兼任教辅(工勤)岗位部分工作的方式缓解。专任教师满基本工作量确需兼任其他工作的,单独计算工作量。
(三)长期病休人员和产假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假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人员,要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并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规定和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由学校安排工作。
不允许教职工长期请事假。
(四)教师在竞岗的同时说明是否竞聘班主任,学校优先聘任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安排班主任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可不予聘任。
(五)根据工作需要,所设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实行空岗外聘。
(六)聘后相关政策。
1.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落聘人员参加其他学校的空缺岗位竞聘。
2.转岗低聘。教师落聘的,经个人申请,可转岗低聘,即转非教师岗位、低聘职称岗位等级。教职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要求的,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3.待岗培训。教师落聘后不同意转岗的和非教师落聘人员,可通过待岗培训方式予以安置。待岗培训以跟岗实践培训为主,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提供1—2次工作岗位竞聘机会。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人员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4.解聘。对不同意待岗培训或者待岗培训期满仍然不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本方案在试行过程中,若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学校“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忠江
联系电话:0532-6805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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