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认定: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报《2025—2026学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相关证件中的持证人非学生本人,且证件上无法体现学生与持证人家庭关系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索引页复印件)。
2.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学校的困难认定结果和助学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25—2026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校评审及公示。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班级初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复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并汇总、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汇总表》《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明细表》。学校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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