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地评定教师提交的著作、论文,为教师负责,为学校负责,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师提交发表的论文、著作。
二、小组评定
第一步:查看所提交的刊物上是否有“增刊”“特刊”“论文集”“习题集”“复习提纲”“参考书”“目标检测”、“教辅用书”的字样。若有,则认定为无效的论文、论著;若无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查看所提交刊物、论著有无国家统一的刊号、书号(issn、cn等)。若无,则认定为无效论文、论著。若有则进入下一步。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系统
第三步: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所提交的刊物、论著的名称和刊号与网站上显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认定为无效论文、论著;若一致则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从提交的刊物、论著上找到该教师所撰写的论文,看论文、论著内容是否与教育教学有关。若无关,则认定为无效论文、论著;若有关则进入下一步。
第五步:查看所提交的刊物、论著的主管和主办单位。若既有主管又有主办单位,则使用主管单位界定级别;若无主管单位,则使用主办单位界定级别。
第六步:级别认定。教育部代表国家行使教育管理职能,认定为国家级;省教育厅代表省级政府行使教育管理职能,认定为省级;带有“全国”“中央”“国家”等字样,认定为国家级;“xx大学”,认定为省级。
第七步:论文检索:通过“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检索时应核对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应通过出版单位核实。
第八步:论文查重:提交的论文、论著必须进行查重,并能形成查重报告,才能进行积分。
根据积分办法确定分值。
三、公示。
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定小组解释、解决。仍有异议的,提交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审定积分。推荐委员会确定积分为最终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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