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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2年“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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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三定一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2〕20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教职工中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教职工中开展“三定一聘”,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健全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实现教职工工作岗位、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岗位人员“四清晰”,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及竞聘条件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动员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竞聘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聘工作委员会,负责“三定一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稳妥推进实施。

2.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三定一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三定一聘”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开展“三定一聘”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设岗定责

1.定工作岗位。根据定岗要求,依据我校教职工编制数、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和工作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本校的工作岗位总量,明确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名称。教职工编制数以省编制标准规定的师生比1:1.5为准,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以《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课时数为准。工作岗位一般包括管理岗、专技岗(含教师岗、教辅岗)、工勤岗三类,其中教师岗位设置数量初中一般不低于88%,小学一般不低于91%。

2.定工作量。教师周课时量不低于12课时,教师岗位兼职管理(含教辅等)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周基本工作量为30,其他岗位基本工作量参照教师基本工作量予以确定。

3.定工作职责。根据设定的工作岗位,确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岗位属性、职责范围、目标任务等,作为教职工竞聘上岗以及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全员竞聘

1.个人申请。申报校内竞聘的教职工,提交《教职工竞聘申请表》,竞聘工作委员会对竞聘岗位予以审核。

2.竞争聘用。组织校内竞聘,根据《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进行竞聘。由学校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结合教职工平时的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对教职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聘用岗位。对竞聘岗位重复或空缺的,由学校竞聘工作委员会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剂。校内落聘人员可参加他校的空缺岗位竞聘。

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

(1)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假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2)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由学校安排工作。

(3)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其中52-55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的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个人申请一式两份,1份上交存入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

(4)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选派外出挂职、支教、交流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人员,对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则上由接收单位直接聘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以参加竞聘上岗,未竞聘到校内岗位的,可参加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校长、书记等工作岗位,按照上级任命和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竞聘。

3.竞聘结果公示。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将确定岗位人员名单经审核无误签字后进行公示,连同《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表》一并在校内公开栏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并将公示照片电子版留存备查。

4.签订协议。参照《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结合本校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与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任手续。

(四)总结规范

1.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管理。以“三定一聘”为依据,严格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管理,统筹规范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完善教职工考核办法,完善教职工管理制度,切实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2.积极稳妥做好聘后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按照规范的程序办理落聘解聘人员的相关手续,执行落聘相关工资保险待遇,切实做好落聘解聘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政治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3.全面做好“三定一聘”总结工作。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借鉴,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立卷。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竞聘工作委员会名单

      2.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安排


附件1: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胜宝

成员:杜贵宾 刘娟 于洋 王栋 逄可梅 李晴 张洪源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竞聘工作委员会


成员:刘娟于洋 王栋 逄可梅 李晴 张洪源

附件2: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2年“三定一聘”工作安排

一、8月18日:成立“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竞聘工作委员会,制定“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8月19日-8月24日:竞聘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初稿)》,由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提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研究,并进行表决。

三、8月25日上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区局“三定一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方案。以教研组(含教辅、后勤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讨论方案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竞聘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组提报的修改意见对方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方案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8月25日下午:将公示后的“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并在校内公示。根据《2022—2023年第一学期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提交《教职工竞聘申请表》,组织校内竞聘。

公示岗位设置表及竞聘结果,留存公示照片。

五、8月31日: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办理聘任手续。

六、8月31日:上报相关材料,将 “三定一聘”岗位统计表、设置表、公示表(附件4、5、6)加盖电子公章发至局人事科邮箱(jtjrsk@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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