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一)特殊教育学前阶段
1.招生计划
学前特教班学生6人
2.招生对象
年龄5—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且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
(二)特殊教育小学、初中阶段
1.招生计划
在校小学一年级学生6—8人,在校初中一年级学生6人
2.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6—7周岁(2012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具备一定受教育能力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且必须未注册过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2)初中一年级:特教中心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区内转学学生: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普通中小学注册学籍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报名,经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视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
(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阶段
1.招生计划
招收1个班,班额8—10人。
2.招生对象
(1)年龄15—18周岁(2002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能完全自理、自控,具备接受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教中心初中应届毕业生。
(2)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及特教中心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二)非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者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招生片区内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三、报名评估办法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0年秋季招生采取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现场评估确认的方式进行。新生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报名时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本区户籍的学生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学生父母身份证。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
(2)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或外祖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由住房,需出具监护人在本区的无房证明。
(3)儿童少年本人残疾证。
(4)报名职高一年级学生需同时携带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或目前在读学校就读证明。
(5)预防接种卡。
(6)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7)由市(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若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暴力性及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隐瞒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家长自负。
(8)转学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学籍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非本区户籍的学生(提供本区户籍学生材料(3)—材料(8),且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在本区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的房屋产权证或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年以上)。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5)儿童与父母不同户的需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6)非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二)面试评估
1.学前段和小学、初中段
(1)时间:2020年8月8日8:30—11:30
(2)地点:
材料审核: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面试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一楼901教室
(3)流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面试评估,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安置建议。
2.职业教育段
(1)时间:2020年8月8日1:30—4:30
(2)地点:
材料审核: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面试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一楼901教室
(3)流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以及技能操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安置建议。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二)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详情见报名办法)。
(三)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前往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需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
(五)新生入学后需试读两周,如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差,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则本学期不安排在校就读,家长可视情况申请延缓入学或编入送教班级。
(六)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入学评估建议,学校将安置意见以电话形式告知家长。
(七)疫情期间,请家长及学生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有序入校,并做好登记。
(八)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
五、联系电话
教导处:0532-82127268
联系人:刘老师 18953288198;逄老师 1866169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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