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的一所十五年一贯制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秉持“因为你在,所以我在”的学校精神,以“关注每一个,温暖每一天,让每一个生命自由舒展”为办学理念,围绕“办与孩子心灵最近的学校,育能独立生活的人”的办学目标,打造“成长教育”办学品牌,以“成长教育”引领学校未来发展,深化“1+3”教育模式改革,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学校、青岛市四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青岛市残疾人之家、青岛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一)特殊教育学前阶段
1.招生计划
学前特教班一个班,学生6人
2.招生对象
年龄4—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且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
(二)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
在校小学一年级一个班,学生8人;在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学生8人
(1)小学一年级:6-7周岁(2013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并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和康复训练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且必须未注册过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2)初中一年级:特教中心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符合特教中心招生条件的随班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
(3)区内转学学生: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经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转学建议。对确实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且符合特教中心招生条件的,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决定是否接收。经鉴定,不符合特教中心入学条件的,由片区学校送教上门。
(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阶段
职高一年级1个班,学生10人。
(1)年龄15-18周岁(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能完全自理、自控,具备接受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教中心初中应届毕业生。
(2)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2.非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者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片区学校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四、报名评估办法
(一)电话报名
学前、义务教育及职高阶段招生采取电话报名、提报材料、现场评估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生简章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6月22日。报名学生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将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给学校。
2.报名电话:0532-82127268,联系人:刘老师、逄老师。
(二)提报材料
报名学生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评估,并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本区户籍的儿童
①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②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③儿童少年本人残疾证。
④报名职高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学生初中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打印,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⑤预防接种证。
⑥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⑦由市(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若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暴力性及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隐瞒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家长自负。
⑧转学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学籍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非本区户籍的学生(提供本区户籍学生材料③-材料⑧,且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本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
②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⑤儿童与父母不同户的需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⑥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三)现场评估
1.学前段及小学一年级新生
(1)时间:2021年6月28日13:30—16:30
(2)地点:
材料审核: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现场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二楼教室
(3)流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现场评估,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安置建议。
2.初中一年级新生及转学学生
(1)时间:2021年6月29日8:30—11:30
(2)面试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二楼教室
(3)流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现场评估,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3.职业教育段
(1)时间:2020年6月29日13:30—16:30
(2)面试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二楼教室
(3)流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以及技能操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安置建议。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详情见报名评估办法)。
2.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前往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学生信息登记表》。
4.新生入学后需试读两周,如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差,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则本学期不安排在校就读,家长可视情况申请延缓入学。
5.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入学评估建议,学校将安置意见以电话形式告知家长。
6.疫情期间,请家长及学生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有序入校,并做好登记。
7.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青岛市户籍自闭症少年儿童。
六、联系电话
教导处:0532-82127268
联系人:刘老师 逄老师
详见文件原文: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