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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4年招生简章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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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秉持“因为你在,所以我在”的学校精神,以“关注每一个,温暖每一天,让每一个生命自由舒展”为办学理念,围绕“办与孩子心灵最近的学校,育能独立生活的人”的办学目标,打造“成长教育”办学品牌,构建成长教育课程体系,深化“1+3”教育模式改革,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获得山东省办学质量达标校、山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青岛市四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青岛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对象

(一)学前教育段

1.招生计划

学前班一个班,学生6人

2.招生对象

具有新区户籍,年龄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且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本区学生名额未满,可招收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义务教育阶段

1.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一个班,学生6-8人

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具有新区户籍,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残疾证,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并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和康复训练的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多重残疾儿童,且必须未注册过全国义务教育学籍(7周岁报名学生需提供延缓入学材料)。符合条件的本区学生名额未满,可招收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职业教育阶段

1.招生计划

职高一年级1个班,学生6-8人。

2.招生对象

具有新区户籍,年龄15-18周岁(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能完全自理、自控(无暴力性及攻击性行为),具备接受职业教育能力的区特教中心或随班就读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学校招生范围

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及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政策及区局招生方案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片区学校随班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片区学校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四、报名方式

学前、义务教育及职高阶段招生均采用电话报名方式进行。

五、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报名学生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评估时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本区户籍的儿童

①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②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③儿童少年本人残疾证。

④报名职高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学生初中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打印,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⑤预防接种证。

⑥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⑦由市(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若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暴力性及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隐瞒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家长自负。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非本区户籍的学生(提供本区户籍学生材料③-材料⑦,且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本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

②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备注: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

六、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报名学生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现场评估,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技能操作等进行综合评估。现场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家长,家长签字确认,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初步安置建议。在该阶段报名学生全部完成评估后,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将录取结果于评估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告知家长。

七、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日期:自发布招生简章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5月24日。报名学生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将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给学校。

2.报名电话:0532-82127268 18953288198 18661693051

时 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

联 系 人:刘老师  逄老师

(二)评估阶段

1.评估时间

学段

评估时间

学前阶段

2024年5月28日(周二)9:00-11:00

小学一年级

2024年5月29日(周三)9:00-16:00

职高一年级

2024年6月21日(周五)9:00-16:00

2.评估地点

信息登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康复楼大厅

材料审核: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图书室

现场评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资源中心

八、注意事项

1.请按照评估时间由一名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少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详情见“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进行现场登记评估。

2.现场评估时需填写《报名学生信息登记表》。

3.新生入学后需试读两周,如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差,有重大疾病(包含精神类疾病、癫痫病、心脏病、传染病、暴力性及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则本学期不安排在校就读,由属地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4.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

5.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全免费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0532-82127268  0532-83192197              

18953288198    18661693051

2.招生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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