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表彰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海滨小学学生评优表彰奖励制度:
一、优秀班集体评选
(一)优秀班集体条件
1.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学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耐心细致,成绩显著。在一学期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提高,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达标率高,95%以上学生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密切联系同学,在创建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二)评选方法
1.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德育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3.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可优先成为优秀班主任的候选人。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时一票否决。
(1)班级内有情节严重的盗窃、打架、公物等行为。
(2)安全管理不到位,有较大安全事故者
二、优秀中队评选
(一)优秀中队条件
1.组织好:少先队知识教育普及化、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理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固定的队活动时间,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展好,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1.优秀中队每学期评选一次,由德育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被评为优秀中队的辅导员可优先成为优秀中队辅导员的候选人。
三、学生系列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守则》《规范》在学雷锋等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在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3.“善雅好少年”评选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人民,立志为现代化建设努力学习,做共产主义接班人。(2)发扬“诚实、勇敢、团结、活泼”的优良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少先队组织利益。
(3)遵守队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
(4)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或有较大进步。
(5)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或少先队组织的一切规章制度。
4.“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
(1)能自觉遵守我校《校风校纪》的管理规定,在学校能起到文明示范作用,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懂礼仪、懂礼节;举止文雅,待人有礼貌,见到同学、老师能主动问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孝敬长辈,团结同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爱护环境,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形象文明健康
(2)在学校、家庭、社区中能起到礼仪宣传辐射作用。参加学校班级礼仪实践、贯穿活动:积极在家庭中进行礼仪实践、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礼仪实践、宣传活动。
5.“阅读之足”评选条件
(1)喜爱读书、勤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平时能广泛阅读各种书刊杂志,是全班公认的小迷。
(2)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读书展示活动。
(3)善于读书。在广泛读书的基础上,每学期能选择2-3本经典的书精读。并且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后感。
(4)读书致用。平时能将读书的喜悦与大家分享,能积极向同学们推荐好书,能将书中的故事讲给大家听
(5)书香留痕。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读书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6.“学雷锋小标兵”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尊敬老师在校园内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团结同学不骂人、不打架,按时完成作业。
(2)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在学校大扫除和各种劳动都能积极肯干。
(3)上学、放学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
(4)保持校园文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奶袋,要爱护花草树木和校园内的一切设施。
(5)课间不在楼梯、楼道和校内追逐打尖。上下楼时不要大声喧呼,要轻声细语自觉保持校园安静
(6)乐于助人,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拾金不昧捡到东西要交公。
7.进步之星评选条件
(1)讲文明、懂礼貌,自觉遵章守纪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模范地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比较明确,学习态度比较端正,上课努力专心听讲,积极发言,学习成绩与期初相比有了比较大的进步。
(二)评选办法
1.以上学生各项单项奖,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选。
2.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5%,“善雅好少年” 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5%,“进步之星”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文明礼仪之星” 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0%,“阅读之星”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0%,“学雷锋小标兵” 占每班学生总数的10%。
四、奖励办法
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表彰,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加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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