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建立校长任组长的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二、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三、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四、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五、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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