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使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更加公正合理,根据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18〕20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0〕30 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确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 号)等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 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 号)《关于印发山东 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山 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39 号)和《关于规范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工作指导意见》(青西新教体发〔2018〕20 号)等要求,申报和推 荐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 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 确定推荐人数,组织竞争推荐。
(一)制定通过评审推荐方案。广泛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制定评审推荐方案。推荐工作应突出师德师风引领,注重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实绩,鼓励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强化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建立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综合评价机制。评审推荐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并报教体局备案。
(二)公布推荐数额。按上级核定的推荐数额予以公布,我校今年推荐数额高级教师 1 人,一级教师 9 人。
(三)个人申报
申 报 人 通 过 “ 山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 (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以下统称为“系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交各种证件和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实 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须在《职称评审表》中填写承诺语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各单位要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要严格资格审查、材料审验工作,严控申报人员范围,严把申报人员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确保上传证件业绩材料与原件完全一致。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学历证书要通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网 ” (http://www.chsi.com.cn/)查验,学位证书要通过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查验。无法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学历学位证书,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的方式,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代表性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著作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 刊 网 上 检 索 到 的 , 应 通 过 新 闻 出 版 署(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期刊合法性查询,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自 2020 年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学术查重。
(五)组织民主测评与说课考评
成立9人及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 80%。为确保客观公正,推荐委员会中的外单位评委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 1/3。先由申报人分别进行5分钟左右的述职,述职后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要对各等次实行量化赋分,合理拉开档次,突出业绩贡献,不搞平均主义。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评议。按照规定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进行说课考评。
推荐委员会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六)公开公示
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申报人员信息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并将申报人员材料放置在单位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和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达到周课时量标准要求,每周不低于 12-18 节。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周课时量不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二)关于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问题
男未满50 周岁,女未满 45 周岁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年龄计算截止至 2020年12 月 31 日),申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 1 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简称“支教经历”)。
自 2022 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均应有 1 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继续教育问题
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必备条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 2017〕 58 号)中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要求。
(四)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 号)规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受援地连续或累计工作满 1 年(学年)以上的,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援派期间经受援地和派出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且公示无异议的,即可在受援地也可在派出地参加评审。
(五)关于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六)关于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问题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 2018 年度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8〕140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现有职称资格、继续教育和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关于说课(或讲课,下同)评估问题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由学校组织,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说课评估评价办法,说课评估成绩作为推荐依据之一。
(八)其它称号说明
文件明确规定享受班主任待遇的相关人员以及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待遇的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教育建功人物等人员以证书或公布文件为准,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教龄、年限说明
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教龄、班主任年限、任职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负总责。按要求推荐安排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办事公正的同志为推荐委员会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
进一步加大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禁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审的有关文件,让广大教职工明确岗位设置规定、评审推荐办法、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有问题先反映到学校,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人员认真核实落实。不要问题扩大化影响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进程。
(四)严格评审推荐条件
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竞争推荐高一级岗位:
1.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4.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5.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9.师德评议优秀、合格率达不到 70%的,或说课考评不及格的;
10.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其他工作严重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 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中发现的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严重违反师德等行为,取消被推荐人申报资格;已经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对直接责任者(单位负责人、材料审核人、申报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未按要求公示,公示有异议未经落实报送申报材料的,对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或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教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局人事科电话:88182330;局纪委监察室电话:88192020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校长室:86158838;副校长室:86158218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2022年9月1日
附1:
2020年海滨小学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积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使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更加公正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内容及积分(占总积分的90%)
量化积分内容:学年度考核成绩、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成果。所提报材料需真实无误,若弄虚作假,一旦查实,五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务,并实行问责。各项量化内容及积分有效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一)学年度考核成绩积分
取近五学年度以来的考核结果积分。优秀等次每次积10分,合格(称职)等次每次积9分,其它等次不积分。(提供近五学年度考核表,查阅学校考核档案核对。)
(二)专业工作年限(教龄)积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专业工作年限指实际工作年限,脱产学习、离职进修或待岗培训等均按上级规定扣减相应专业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产生异议,先以工资表为准,无工资表的以区局人事档案为准。)
(三)学历积分:最高积15分
⒈第一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积15分,研究生14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12分,本科11分,专科10分,中专9分,高中8分,初中6分。
⒉后学历积分:不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1分,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2分,提高学历每满一年积0.3分。
⒊先后学历可累计积分,但最终积分不得高于同等学历的第一学历积分,积分从毕业时间算起。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0.5分,后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后取得硕士学位只取一项积分,不重复积分。
学历证书要通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http://www.chsi.com.cn/)查验,学位证书要通过 “ 中 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查 验。无法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学历学位证书,由申报人员所在单 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的 方式,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积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是指聘任相应任职资格以来的年限,脱产学习、离职进修或待岗培训等要扣减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自聘任现职以来,超过规定任职年限(本科学历晋升高级需在一级满5年,本科、专科学历晋升一级需在二级满4年)每满一年积0.5分。
(五)教育教学成果积分
以下各项积分均只取一项级别最高的参与积分,最高积9分。(荣誉称号积分和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如果非山东省内相关证件,且未经山东省内单位推荐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级别或公布文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积分)
⒈荣誉称号积分:最高积4分
荣誉称号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教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相关荣誉称号,荣誉称号认定以证书或文件规定为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类除外),其他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论坛、会议、各种组委会等的颁奖不予受理。
积分范围:自评审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建功人物、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文件明确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称号)。
省级及以上积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
自评审现职以来,获得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含琅琊台基金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会教育先进工作者、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含优秀青年人才)、教育管理先进个人、骨干教师、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挂职支教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人物、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最美抗疫青年志愿者、优秀科普志愿者。
省级及以上积2分,地市级1.5分,县级1分。
⒉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积分:最高积3分
积分范围:自评审现职以来,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经所在单位推荐、教师本人上的课。只取一项参与积分。研究课、观摩课、录像课不予受理。
积分标准:公开课按省级积3分、地市级2分、县级1分积分;评优课按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地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积分。比武课中获特等奖的在相应级别一等奖的基础上加0.1分。教研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获青岛市级及以上优课的积1分,获区级的积0.5分。
⒊著作、论文积分:最高积2分
论文、论著是指自评审现职以来,发表在重要刊物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论著。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CN、ISSN)的正式期刊。
认定查询办法及标准:
查询办法: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合法性,论文检索通过“中国期刊网”、“知网”、“龙源”、“万方”、“维普网”等主流数据库查询,有教师本人文章的刊物;且具有刊号、目录、作者、具体文章,同一网站查询四项缺一不可。
明确标注为“国家核心期刊”视为国家级,其他期刊以主办单位级别对应相关积分等级。其他没有出版号、刊号的,以及有刊号、出版号的论文集、增刊、特刊、习题集、目标检测、教辅用书等均不予受理。承担区、市、省级教育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不参与积分,报纸、新闻类等发表文章不计分。
著作、论文每项只选取一篇(部)积分。
⑴著作积分标准:独立完成积2分,主笔(主编)1.5分,副主笔(副主编)1分。
⑵论文积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国家级积1.5分、省级1分、地市级0.5分积分。多作者的论文只取前三位,按积分平均分配。
代表性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 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著作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 期 刊 网 上 检 索 到 的 , 应 通 过 新 闻 出 版 署 网 站(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期 刊合法性查询,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自 2020 年起,由申报人所在 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学术查重。
(六)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等职务(限本区内公立学校任职)积分(1.任职满三年需取职务层次最高的扣除后,按实际各年任职就高不就低积分。2.各层次任职满三年,以满三年的高层次扣除,各任职都不满三年以最低层次依次扣除三年后,以最低层次积分。)
⒈自评审现职以来,任班主任满三年积4分(班主任证明以工资表拍照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准)。(1)自评审现职以来,美育教师(专职)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美育活动和艺术社团辅导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入辅导员工作年限,在职称推荐时每三年折合一年班主任积分(享受班主任年限待遇的情况,自上级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需提供当年学校工作岗位安排的拍照、复印件及学校证明材料为准)。(2)自评审现职以来,体育教师(专职)组织的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辅导体育社团活动等纳入教学工作量,计入辅导员工作年限,在职称推荐时每三年年折合一年班主任积分(享受班主任年限待遇的情况,自上级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需提供当年学校工作岗位安排的拍照、复印件及学校证明材料为准)。
2.自评审现职以来,任职满三年的局属学校、镇(处、区)中心学校的中心教研组组长积2分,年级组长积2分。(提供当年学校工作岗位安排的拍照、复印件及学校证明材料为准)。
3.自评审现职以来,任职满三年的镇(处、区)教育办主任、局属学校和镇(处、区)中心学校的校长积6分,副校长积5分,局属学校的中层管理岗位和镇(处、区)教育办任命的完全小学中层干部及以上的负责人积4分。(含上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人员、局属学校、教育办或中心学校备案的校聘干部) (提供有关干部任职文件拍照及复印件或依据当年学校工作岗位分工安排拍照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以上各层次职务只取最高分。
4.自评审现职以来,职务超过规定年限(3年),班主任每增一年积0.2,中层干部每增一年积0.3分,校级干部每增一年积0.4分,(含局属学校、教育办或中心学校备案的校聘干部);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增一年积0.1分。不同时间内各层次职务年限可累计计算。
各层次职务积分人员学年度(年度)考核结果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才可参与积分。各层次职务积分年度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积分,同时间内职务重叠的不累计积分。任职期间职务有变动而未满规定任职积分年限的,按低层次职务积分。
5.自评审现职以来,挂职支教干部教师每满一年,区内加 0.1分,区外省内加0.2分,省外加0.5分。
(七)量化积分最终有效分值
1.以上(一)(二)(三)(四)(五)(六)项积分享受有关称号、年限等待遇的情况,自上级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2.以上(一)(二)(三)(四)(五)(六)项积分合计得分乘90%得到的分值为教师本人晋升职务量化最终有效分值。
二、民主测评10%
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权重为10分。
三、几点说明
(一)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备条件。申报教师职称,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 号)中关于培训学分的相关要求,通过查验达不到规定学分的不参与本次职称积分。
(二)教师参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最终积分为以上一、二项合计得出。
(三)如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
1.任现职以来,挂职支教干部教师;
2.近三年退休者;
3.聘任相应任职资格以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长者;
4.专业工作年限长者;
5.任班主任、学校干部(含校聘干部)年限长者;
6.近5个学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
7.说课评估分数高者;
8.推荐委员会投票确定。
(四)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五)未尽事宜,由本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2: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明叁
组员:郭秀霞 窦婷婷 魏进军 董亚军
附3: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郭秀霞
组员:窦婷婷 魏进军 董亚军 泥雪
附4: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
组长:郭秀霞
组员:窦婷婷 魏进军 董亚军 泥雪 曲艳娟
外校3人
附5: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关于课时量核定标准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周课时量标准要求,课时量每周不低于12-18节。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周课时量具体的核算办法依据“三定一聘”办法核定:课时量=实际上课节数+教案
教案课时说明:
一、语数英科教案课时: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每学期总教案节数,除以周次(以16周为准),得到的结果取近似数(整数),为教案课时。
二、音、体、美、地方课程、综合实践、道德与法制等,教案课时=实际上课节数。
三、任教同一级部同一学科多个班级的,教案课时按一个班级计算。
本办法仅限于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时使用。
附6: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
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说课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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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等级及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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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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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分析及教学目标、内容设计 (30分) |
教材分析全面、透彻;教学目标完整(知识、能力、非认知素质)、适度、明确、具体;教学内容正确,容量和深度、广度适宜,难点、重点确定合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策略得当。 |
30-25分 |
24-19分 |
18-13分 |
12-7分 |
6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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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手段及过程设计 (30分) |
教学方法设计富有实效性,注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开放性、探索性、创新性、层次性;恰当运用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教具;教学结构设计合理,教学过程设计有序。 |
30-25分 |
24-19分 |
18-13分 |
12-7分 |
6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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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素养 (20分) |
语言准确、生动、精炼,板书设计简明、规范;教态亲切、自然,态度认真。 |
30-25分 |
24-19分 |
18-13分 |
12-7分 |
6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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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思想 (20分) |
体现教学的民主性,注重师生间的互动、交往;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能够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能够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整个说课过程中得到有机体现。 |
30-25分 |
24-19分 |
18-13分 |
12-7分 |
6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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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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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90分以上为优秀, 75-89分为良好, 60-74分为合格, 59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委签字:
附7: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滨小学关于推荐委员会民主测评方案
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最高为10分。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各等次实行量化赋分,合理拉开档次,突出业绩贡献。民主测评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
民主测评各等次计分范围:满分10分,优秀等次为8-10分,合格等次为6-7.9分,基本合格等次为6分以下,不合格等次为0分。最后依据推荐委员会测评成绩的位次,依次以0.2的差值予以赋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依次类推,并将该项得分计入个人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总积分。
教师出现以下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可评议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一、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不履行干部道德作风建设规定,或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
二、乱收费或未经学校批准招录学生的;
三、参与或组织参与有偿补习,推介、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作宣传,存在“上课不讲、课后讲”等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不按规定渠道和程序逐级反映问题,随意在网上发表不良言论、歪曲事实,影响教育形象,违规越级去教体局甚至去区级及以上单位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干扰和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社会稳定的;
五、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受到上级通报的;
六、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正确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工作日饮酒,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聊天、打游戏、听音乐、买卖股票基金、查看股票基金行情等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受到上级通报的;
七、无正当理由消极抵触教育教学管理、对单位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或以各种借口推卸工作任务、工作拈轻怕重,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五年内,所教学科在学校列入考核的统一检测中,出现教学事故,平均分数低于同年级平均分15分以上的。
十、工作生活中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不讲团结,只顾私利、拉帮结派,造谣生事、恶意诽谤他人,发表或鼓动学生、家长参与发表有损他人或教育形象的言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推荐委员会成员,按照以上各等次赋分和教师德勤能绩表现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结果,作为排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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