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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路小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2025年9月1日更新)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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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四)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

(六)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3号)

(七)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

(八)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九)《青岛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青岛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一)《青岛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二)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路小学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办事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申办材料文本经学校办事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时限

办理事务应该即刻对当事人进行事务办理回复,当即办理完成不了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束时间(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在时限内办理完结事务及时通知当事人。

四、办理流程

事务当事人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学校办事中心审核事务——相关办理部门进行事务办理——事务办结公示办理结果。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以校务公开栏、学校公众号两种形式进行公示。

六、申办材料示范文本

申办人:

申办时间:

办结时间:

申办事项:

办理结果:

申办人意见:

申办人签字:

办理部门:

办理人签字:

  七、办理学籍流程

(一)转出

1.家长到转入学校开具接受证明,印盖学校公章。由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

2.家长向转出学校提交接收证明,待转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转出学校提交转出申请。

3.转出教育局审核通过,学籍转出办理成功。

(二)转入

1.家长持相关证件到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学校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并上传材料照片。

3.教育局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4.转出学校提交申请、审核,转出成功。

八、便民服务

接受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2-86852708

校长室电话:0532-86852708-8001   

业务科室电话:0532-86852708-8006(办公室) 0532-86852708-8003(学生处)0532-86852708-8005(教务处)

九、书面信息公开咨询

来信请寄: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东路78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路小学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66555

监督服务电话:0532-86852708

说明:咨询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信息公开咨询,应当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咨询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咨询的信息名称、内容等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

学校收到书面咨询材料后,将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第一时间告知咨询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收到的,以开学之日为收到之日,答复时间顺延。

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咨询人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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