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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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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校园校舍设施得到充分地利用,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和伤害,使制度、防范、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鉴定制度

(一)检查工作由总务校长分管,总务处负责实施。

(二)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不定期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三)水电、门窗及课桌椅的不定期检查由学校的专职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实施。

(四)相关人员要把定期检查结果做好记录,检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主要的定期检查项目:

1.校舍的屋面、屋顶、门、窗、楼板、楼梯有无异常情况。

2.校舍的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的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各疏散口、大门、围墙是否有隐患。

5.供电设备、设施及供水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体育场所、器材、设施是否齐全。

7.防火、防盗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超过设计使用期限的校舍,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5年对其进行一次检测,对发现结构损坏、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二、维修制度

(一)维修工作由总务校长主管,总务处负责实施。

(二)维修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报修”

1.各功能室:由各功能室管理员填写报修单

2.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人)填写报修单

3.教室:由各班主任填写报修单

4.其他场所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报修单

(三)零星维修工作程序:

1.填单:由申请部门或个人填写报修单,交至总务处。

2.派工:由总务处指派相关维修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将维修记录单交给维修人员,有关维修一般集中修理。

3.修理:水电、门窗等小修应当天完成,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应说明情况并务必于本周内完成。

4.验收:申请人对维修项目进行查验,并在维修记录单中填写验收情况。

5.收单:维修人员把维修记录单交回至总务处,总务处做好相关记录。

三、隐患报告、整改制度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

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部门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对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

(4)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总务处都要建立台账,整改完毕后附整改报告和相关图片。

四、附则

(一)学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校舍维修工作。

(二)学校对因工作不负责,违反制度规定,致使维修工作延误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情节严重的,在查清责任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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