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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崇明岛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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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课堂活动、课下休息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领导批准,并上报教务处。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组检查实施,教务处督查,值班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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