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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西海岸新区东风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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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学校教育的特殊性,教师的出勤情况直接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此,学校制定本制度,以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效率。

一.请假要求

(一)教职工病事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提前向学校负责考勤干部请假并填写请假条,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分管相应工作的干部说明(包括常规、值日、晨读、午练、托管、调课等)。假期结束,要及时向准假干部销假。请假期间,如果个人协调好,工作不受影响并假后补回工作量,则只计入出勤档案。如果由学校安排代课或代班,将扣除相应的课时、班主任及其他岗位津贴。任何教师不请假、请假不实、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或离岗、请假期满逾期不归未续假者,均视为旷工。病假三天及以上要有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出示证明视为事假。

(二)实行教职工签到制,由当天值日干部负责统计出勤情况。未签到的人员由当天的值日干部负责落实并予以注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的需在学校签到时间(作息时间表上的师生到校时间)内向当天值日干部说明,回校后补填请假条。签到中代替别人或让他人代替签到,双方均视为旷工。

(三)教师要按时参加开会和集体活动。有病有事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允许后持由批假干部签名的请假条到教导处登记。无故迟到或不到者视为迟到或旷工。

(四)经学校批准的因公外出,要自行调课并安排好其他各项工作,到教导处登记,方可离校(如因应急公务外出,无法调课,由学校协调安排)。

(五)连续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双休日、节假日计入休假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组织的集体活动,作为正常工作日。因事不能参加按请假累计(如确有特殊困难,可自行调整,需经学校同意,不按请假累计)。

(六)教师个人参加的各种进修、考试,原则上要安排在节假日。如安排在工作期间,如果教师自行安排好工作到教导处登记且考试合格,则不计入考勤。

(七)无极特殊原因,不得用电话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后要及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

(八)产假、女教职工哺乳期间按有关文件执行,婚假、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工作期间婚假3天。丧假:教职工父母3天,兄弟姊妹、祖父母1天,公婆3天,岳父母1天。均不计入考勤。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好各项工作,可请假一天,不计入个人考勤:

1.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过生日;  

2.50岁以上教师自己过生日;

3.男教职工的对象生产;              

4.教职工子女嫁娶。

(十)零星请假每月累计满8小时视为请假一天,不计入考勤。出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公示。

二.请假办法、程序

(一)教职工请假办法、程序:

1.程序:填写请假条,由分管考勤的干部、分管校长逐级批准,到教导处登记。

2.办法:半天以内(含半天)由分管考勤的干部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二)、校委会成员请假办法、程序:

1.程序:填写请假条,逐级批准,到学校办公室登记。

2.办法:校长请假,按照区局的校长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副校长请假需经校长批准。

校委会成员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三.量化规定

(一)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当月内病事假累计满23天,停发一个月的月考核奖200元。连续请假一个月,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请假1个月及以上按照区局相关文件执行。 

(二)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特殊天气、道路应急调流除外),第二次起扣40元(依次递增);校内擅离岗位一次扣20元,两次以上的,扣除当月考核奖;旷工一次扣200元。

(三)学校对培训、会议、教研等集体活动进行考勤,教师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出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将按照上述同类情况扣除相应的月考核奖。)

(四)教师出勤统计予以累计,纳入教师年度量化考核。

(五)教师出勤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再参选评优评先。

(六)教师出勤出现旷工者,除按上述制度扣除当月考核奖外,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出勤出现2次旷工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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