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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路小学2019年校园LED显示屏制做安装项目合同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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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路小学

乙方:黄岛区恒铭电脑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 校园LED显示屏制作安装  供应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清单及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详情

数量及单位

项目产品单价

小计

1

校园LED显示屏制作安装

校园LED显示屏7.9平方制作安装

1

28790

28790

2






3






金额(合计)

小写:28790元

大写:贰万捌仟柒佰玖拾整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办事处新松街1999号

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3、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交付甲方后,该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方由乙方转至甲方,产品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乙方拒绝带走产品进行更换的,由此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运输及包装

甲方自行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输费、装卸费及运输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组织将产品包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组织卸货、安装;并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确保产品包装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不受损坏;由于不适当包装或运输方式导致产品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产品全部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现场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结清所有货款。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质保

1、质保期按照各产品厂家不同质保期保修。产品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发票开具之日起算,三包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出现故障2小时内作出反应,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甲方排除故障,甲方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技术人员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近期生产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且为原装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机,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具备全部标准配件;

2、本合同所指产品及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没有提及适用标准的,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我国无相关标准,则采用产品来源国之标准。上述标准均应当是现行有效之标准。

3、乙方所提供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费用不限于银行利息、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费用。乙方应对有缺陷设备(包含零、部件由缺陷的设备)进行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日期供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如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如设备零部件瑕疵、缺陷、不完整),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合格部分产品,乙方应于甲方拒绝后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如重新提供产品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产品货款并解除合同。

3.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属假冒伪劣,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若有),按照假冒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甲方损失。

4.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对方的损失额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办事处新松街1999号 联系电话:053256191562               

乙方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   水灵山路邮政局西门对面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各自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全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所有的通知均视为已经合法送达。

    第八条 其他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签约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单位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路小学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53286191562

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南支行

银行账号:

税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黄岛区恒铭电脑商行

法定代表人:张萍萍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农商行胶南支行

银行账号:

税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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