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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路小学“三定一聘”竞聘实施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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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配置和使用学校人力资源,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社局《全市中小学“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青岛西海岸新区2019年中小学“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路小学“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东岳路小学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学校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任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跨校应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循环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竞聘领导小组和竞聘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岗位申报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更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

6.循序渐进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学校竞聘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

(一)中层及以上干部,由校长聘任管理。

(二)级部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

设岗位6人,1——6年级各1人。(中层干部兼任)

(三)班主任

1.双向选择,由级部主任聘任管理。

2.岗位设置:一至六年级各6个岗位,共36个岗位。

(四)学科教师

1.双向选择,由级部主任和教导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

语文:36人,数学24人,英语7人,音乐人,体育人,美术人,科学人,信息技术人,道德与法治人,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人。

3.特殊人员:借调到教体局1人;待退1人,产假2人,生病1人。

三、岗位职责、竞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2018——2019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担任班主任的能力和任教学科能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竞聘对象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未退休的我校在编在职教师。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师为代表的,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三定一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三定一聘”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三定一聘”竞聘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具体实施工作。竞聘工作委员会 人组成,成员包括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职工等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竞聘工作委员会均采取民主公开推选或领导小组提名,评议通过的方式产生。

(三)制定竞聘方案。竞聘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单位《“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初稿)》,由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提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研究,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初稿以年级组(含教辅、后勤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竞聘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组提报的修改意见对方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方案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表决通过工作实施方案。将公示后的“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在校内予以公示。

(五)组织竞聘

1.个人申请。 申报校内竞聘的教职工,提交个人所有参评材料及《教职工校内竞聘申请表》。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评材料予以审核。

2.校内竞聘。组织校内竞聘。校内竞聘分多轮进行,第一轮进行中层及以上干部竞聘,第二轮进行教学岗位(含挂职支教人员岗位)竞聘,第三轮进行其他教学岗位及后勤、教辅岗位竞聘。

校内竞聘按照学校通过的竞聘方案,围绕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通过量化积分、各方面综合评议和竞聘演讲、说课、试讲、答辩等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要突出工作实绩,考核该同志是否能胜任岗位工作。

若岗位数大于或与申报数一致,原则上直接聘用到岗位。

若岗位申报人数超过岗位数,则由申报人进行述职,陈述申报理由,由竞聘委员会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考核,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和岗位职责择优聘用。择优顺序:①教学优秀的优先;②原从事岗位的优先;③年龄大的优先。剩余人员参加第二轮、第三轮竞聘。

有如下情形的教师作为落聘处理:

违反师德师风的;违法乱纪的;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无故旷工、连续旷工达到7天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30天的;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竞聘结果公示。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将确定岗位人员名单经审核无误签字后进行公示,连同《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表》(附件4)一并在校内公开栏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并将公示照片电子版发到人事科闫晓处。

4.学校对已竞聘上岗、校内转岗人员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校内未竞聘成功人员,由学校上报到教育和体育局,参加教育系统跨校竞聘。

5.签订协议。竞聘工作委员会对竞聘结果经审核无误签字后,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办理聘任手续。

六、其他问题

1.关于聘用期限

本次岗位聘用期间一般为一年,聘用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用时间不得超过组织认定的退休时间。

2.关于课时量标准

课时量指实际上课节数+教案。课时量不等于工作量。学校按照课时量标准制定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课时量和工作量标准要经教代会民主通过,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依据。

3.关于长期病事假人员

对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人员,要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并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规定和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不允许教职工长期请事假。

4.关于直接聘用人员

(1)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假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2)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由学校安排工作。

(3)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其中52-55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的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个人申请一式两份,1份上交存入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

(4)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选派外出挂职、支教、交流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人员,对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则上由接收单位直接聘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以参加竞聘上岗,未竞聘到校内岗位的,可参加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5.关于跨校竞聘

落聘人员原则上可在调配区域、同学段(或从高学段到低学段)范围内跨校竞聘,竞聘前报教体局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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