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规章制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富春江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8-31
字体大小: 打印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

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体育活动、体育课安全制度

1.体育教师应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2.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做好保护工作。

3.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教师工作的学生,体育教师应事先对其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

4.学生长跑练习,体育教师要分别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必须加强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遵守体育课、体育活动所规定的其他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

7.学生在体育课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

8.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镜,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倍加小心谨慎。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

9.体育课时,老师绝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学,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

10.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