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的需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托管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函﹝2017﹞17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及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是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其旨在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无法按时接管、孩子在家无人照料的社会难题,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担当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积极主动向本校学生提供课后校内托管服务。
(二)安全有序
我校强化管理,精心谋划,周密实施,制定了各项托管工作制度,确保课后校内托管的学生安全,确保课后校内托管工作平稳有序。
(三)家长自愿
学校下发家长信,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遵从学生家长意愿,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不要求申请托管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有需求的家长申请免费托管。
三、托管事项
(一)托管对象
一至六年级有课后校内托管需求的学生。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结束时间为17:00和17:30两个时间,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
(三)托管内容
1.主要服务内容是看护学生自主自习。严禁延长或变相延长在校上课时间。
2.倡导学校结合《青岛市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的要求,在课后托管时段开展阅读、体育、艺术、科技、拓展训练、劳动实践等,以及开展社团活动等。
(四)组织形式
学校提供基本托管服务,分级部管理。由学校教师直接管理。根据学生和教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校内托管。
(五)实施流程
1.制定方案。学校制定翔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方案制定细化操作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学生考勤制度、交接签字制度、清校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安保队伍的专业素质,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宣传发动。开学第一周,学校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群、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并准确解读免费托管基本服务的要求,将托管对象、托管时间、托管内容、托管模式等详细告知全部家长。积极引导各级家委会协助做好课后校内托管工作。
3.报名申请。课后校内托管工作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筹安排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汇总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托管学生名单,从学期第二周开始实施。学校每学期为家长提供不少于期初、期中2次变更托管申请的机会,学生退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报备。
4.签订协议。学校要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
5.编班安排。根据托管学生数编班,原则上以相同年级为编排依据,学生人数以每班标准班额左右。托管需求学生较少的学校可以跨年级统筹编班;对有延后托管需求的学生也可跨年级统筹编班。
6.人员安排。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和教师报名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校内托管。每个托管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管理,学校安全保障等人员按正常教学时段配备,并安排值班领导负责协调。
7.补贴发放。课后校内托管补贴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区局人事科制定的绩效工资发放意见指导下,学校研究制定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教师补贴发放方案,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通过后每月核算发放。
8.过程监管。学校对课后校内托管工作每天进行检查,做好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尤其要做好托管人数的过程性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学校负责做好课后校内托管总体安排,制定课后校内托管绩效工资发放意见,负责做好课后校内托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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