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海王路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学校、学生安全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统一领导、各责任区齐抓共管、全校师生共同防范”的网格化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教育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体系: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根据实际划分出具体责任区,每一责任区有专门安全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每一名教职员工的责任,做到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头的责任。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秀华、李军成
组员:吴文玲、庄培波、李世家
(二)工作小组:
组长:战绪喆
组员:崔显花、逄青华、高元元、逄雪梅、吕双艳、高凤绪、刘天霞、各班班主任
(三)具体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整改的资金等。
2.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制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安全工作制度情况。各成员根据责任区域负责编制消防、交通、饮食、卫生防疫、治安、地震、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专项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根据《青岛市学校安全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每月一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总务处负责学校伙房、教学楼、各功能室等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各场室的电器设施、灭火设施、教师用电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确保物资的到位与正常使用。
4.政教处每学期结合团队活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安全实例开展相关安全教育课程开发。协助分管副校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学生会加强对全校学生遵守纪律、安全秩序情况的监督检查。
5.教导处负责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要求,针对不同年级、不同时期特点,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安全实例开展相关安全教育课程开发,每学期每班开展五次课时以上的安全教育活动课(着力于安全启蒙教育,培养消防、交通安全意识、自护意识及分辨是非的能力等),做好教育实效的督察和考核。落实体育课、课间操、体育活动与比赛、社会实践及其他室外课责任,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6.各级部主任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本级部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7.班主任是各班的安全责任人,要利用班会课及专题教育课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动向,落实学生的安全管理,定期向级部主任汇报。平时要经常检查教室的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进行整改。
8.任课教师分别是学生晨读、午休、课堂、课前二分钟、眼保健操、活动课期间的安全责任人,要在抓好教学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9.午餐值日教师分别是就餐学生放学后至午休结束时间段学生的安全责任人,要按时到岗组织学生就餐、活动、午休,并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0.值周值日教师分别是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学生的安全责任人。值日教师要按时上岗,组织并维持好学生路队秩序,切实抓好学生安全管理。
11.全体教师、干部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妥善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突发事件过程调查清楚,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教师,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教育教学活动和每一个角落。
2.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据市局相关制度及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班级管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