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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公约】青岛西海岸新区海王路小学教职工学年度考评公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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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约依据青黄教体通〔2016〕49号《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海王路小学全体教职工。

2.本公约须经全体教师会通过,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3.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分教学工作人员和校委会工作人员系列。教学人员考核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这四条线确定优秀、合格比例。

4.教职工考核按照以定量考核为主、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考核在考核总分中占90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5分、职业能力5分、工作表现45分、育人效果35分;定性考核在考核总分中占10分,包括教职工评议5分、学生与家长评议5分。计算教职工民主评议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考核小组评议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考核过程中所有的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考核过程中如遇到《考评公约》中没有包含的内容,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6.考核结果的使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

7.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职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8.考核时限为当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9.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向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


详见文件原文:

    海王路小学教职工学年度考评公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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