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各安全岗位职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石霞(校长)
副组长:魏京凤、赵炳梅
成员:田明胜、徐志文、殷娜、安岩、张书艳、高敏、魏冰华、丁祝华。
职责: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定期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职责
(一)校长职责
校长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消防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应急队伍;
7.组织制定符合本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消防应急救援队伍;
7.组织开展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学校,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校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对本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组织实施分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分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三、学校其他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学校应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设置或者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各部门、学校及员工认真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管理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训练计划,督促其定期实施演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7.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督促相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安全监管;
8.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确保教职工都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师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为评审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10.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11.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微型消防站队员、专兼职应急救援队员职责
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本学校发生火灾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扑救;
2.本学校以外的相邻学校或场所发生火灾后应根据群众报警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扑救火灾;
3.了解掌握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到场扑救火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4.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
5.开展本学校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除火灾隐患。
(三)全体教职工职责
学校教职工应熟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掌握初起火灾处置程序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技能,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相应操作规程。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置位置,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
4.熟悉本工作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位置及逃生路线,会组织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5.针对本工作场所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报告。
6.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通过火灾报警按钮、电话等方式通知消防控制室,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使用就近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同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