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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海之韵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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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要严格落实实验课教学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指导实验教学。

二、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要严防学生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三、实验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用品,防止学生把实验用品带出教室,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四、实验课要有详细的记录。

五、实验教学管理

(一)防燃防爆

1.相关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导线、地线、插座、开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2.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使用易燃物品时,要远离火源,用毕及时放回安全地方存放。加热易燃物品时,需要严格控制温度,尤其对易挥发的可燃物,要避免用明火加热。

4.不纯的可燃性物体遇火易爆炸,操作时必须严禁接近明火,在点燃前,必须先检验其纯度。不稳定的药品,不能久存。

(二)防中毒

1.用嗅觉鉴别某物质时,不可用鼻子直接去闻,应将药品与面部保持一定距离,用手轻轻扇动,仅使少量气体飘进鼻孔。

2.使用或产生有刺激性,有毒性的气体或蒸汽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防止弥散教室。当

开启易挥发药品的瓶盖时,切勿将瓶口对着人。切实防止有毒药品和剧毒药品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其

废液不能进入下水道,应集中在废液缸里处理。

3.实验室内的所有药品,包括蔗糖、葡萄糖、醋酸、乙醇等,绝不能入口品尝。

4.不要把食品和餐具带入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用肥皂洗净双手。

5.实验室内的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严禁借给社会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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