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政策》,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学生学杂费。
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900元。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具体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和《青岛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青教通字〔2021〕152号)执行。
二、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作业本,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服务标准: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小学一年级字典每生14元。作业本补助标准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年15元、3至6年级每生每年20元。具体按照《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教科书费和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本费的通知》(青财教 2012〕20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执行。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提供生活补助。
服务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61号)执行。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