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青财教[2020]3号)要求,我校积极组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家长们可以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结合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带有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承诺的《井冈山路小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二、评审。学校会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要求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的领导、监督、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公示。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保护学生隐私等有关信息)。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表留存备案。
四、发放。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最终确定受助名单,由学校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持卡人为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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