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路第一小学曾荣获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示范校等称号。学校秉承“让每个学生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办学理念,通过“理念引领、环境熏陶、学科渗透、行为影响、特色推进”五项策略,潜心打造润文化,不断提升学校内涵。2019年,香江路第一小学与井冈山路小学实行集团化办学,精心打造优质教育资源群。
井冈山路小学于201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建设规模为24个教学班。以“润物无声、润石成玉”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坚强的骨、美好的心、智慧的脑的井冈学子为目标,力图建设一所能让每位师生都拥有广阔发展空间,具有“山红、河悠、海阔”的山河海文化特质的学校。
根据青西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香江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年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须年满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七周岁。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招生计划。2020年,香江路第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共270人;井冈山路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共180人。
二、招生范围
香江路第一小学招生范围:长江路办事处辖区太行山路以东、香江路以北、嘉陵江路以南区域;阿里山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丁家河社区以西区域(含长江中路以南丁家河社区居民楼);学校南侧的东小区区域。
井冈山路小学招生范围:香江路第一小学原招生范围内的太行山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北、长白山路以西区域。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西海岸新区新生学位分为五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通告/公文和政策解读。
2.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172.28.1.12:9003/qdhdzs(教育内网登录)
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三)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认;
2.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3.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
4.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非本区户籍儿童
1.家长需提供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
3.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4.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四)录取方式及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申请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
2.学位类型1.2.4以住宅房产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当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
四、报名日程
(一)小学第一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19日—7月24日
2.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学校)。
3.学校审核时间:7月25日—7月29日(具体审核安排见学校推送的微信)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二)小学第二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5日—8月7日
2.报名对象: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
3.报名方式:
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8日—8月9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0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12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3日
(三)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14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报名时间依次录取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5.学校审核时间:8月15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6日
备注: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平台封闭,本阶段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录取依据,建议家长错开报名高峰,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五、相关提示
(一)请家长及时查阅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料审核安排及要求”,由1名家长带领学生及时到校进行审核,同时做好一切疫情防护工作。
(二)家长为双胞胎报名分别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并分别录入信息。
(三)监护权变更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四)请家长提前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审核期内可补充材料,过后不再受理,按审核未通过处理。审核期间如材料不齐或不属实,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入学责任自负。
(五)“新生报到”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书上时间为准。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请及时关注学校推送的发放通知书信息)。
(六)相关报名简章可关注教体局、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到学校门口以及孩子所在幼儿园了解。
(七)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6988782、88192532(招生期间开通)、86988962(招生期间开通);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897836、86889202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