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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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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平安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保护消防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平安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备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平安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拢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平安。

8、加强用电平安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展检查,如觉察平安隐患,要及时进展整改、维护、确保平安。

11、觉察火警,应及时拨 “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不组织学生扑救)。

12、对因无视防火平安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分,直至追查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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