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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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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规定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七周岁。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招生办法

(一)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 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二)报名方式

1.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172.28.1.12:9003/qdhdzs(教育内网登录)

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 9:00 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 24:00 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三)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的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家长需提供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四)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时间

第一阶段 三所初中学校报名,与本校无关。

第二阶段 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1、2、3、4)报名:7 月 19 日—7 月 24 日。

学校审核时间:7 月 25日—7 月29 日

审核地点:胶南小学202教室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第三阶段 对参加本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学生和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1、2、3、4),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生的户籍、房产等信息统一协调至我校,由学校重新审核录取。工作时间:8 月 1 日—8 月 3 日。

学校审核时间:8 月2日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3日

第四阶段 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5)报名:8 月 5 日—8 月 7 日。

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8日—8月9日

第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0日

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12日

第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3日

补录阶段 在第四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 月 14 日。

学校审核时间:8 月15日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6日

为防止出现人员集中、等候时间过长现象,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指定的时间送交审核材料现场确认。

三、招生区域

1.嘉富路以东、烽台路以西、东岳路以南、铁橛山路以北的区域;

2.烽台路以东、琅琊台路以西、东岳路以南、新兴街以北的区域;

3.嘉富路及其向北延长线以东、珠山路以西、东岳中路以北、疏港高速公路以南的区域(曹戈庄、辛庄、瓦屋、双凤山、大邓陶、小邓陶、崔家庄、秦家庄、胜利村)。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审核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

1.自购房或租赁房的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

2.期房: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可使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作为孩子入学的报名材料,需在招生平台中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相应照片,并由报名学校审核原件。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4.居住证须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5.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需是用工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的,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如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者或法人须为孩子父母,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

6.学校现场审核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按户口本、房产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放在一个正规牛皮纸A4档案袋内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正面表格内填写档案袋内装的材料名称和件数。

7.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现场审核的家长戴好口罩,出示山东省健康码,间隔一米距离。

(二)2021年招生工作请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小学微信公众号”相关文件,认真阅读学习相关政策、报名指南和报名平台操作手册等。

(三)学籍建立: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秋季开学后,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完全免费教育。

(六)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请家长配合我校做好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七)领取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携带报名表于8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八)招生咨询电话:0532—58953082  

(九)招生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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