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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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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成员由工会委员和采用民主直选法产生的代表组成。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

1.主要职责是: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经费的使用等方案。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学校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建章立制。

③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可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2.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二次,闭会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与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改选同步进行。

(四)校工会每学期先召开教代会预备会,再开教代会,并主持本学期的教代会工作。

(五)由校工会作好每次教代会的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存档。

(六)学校工会组织会场布置,如挂横幅、贴标语等宣传工作。

(七)准时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充分发挥民主,广纳意见及建议。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任职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我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一)热爱教育、无私奉献

1.树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对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既教书,又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忠于职守,爱校如家。

(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1.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热心思想品德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无论何时、何地发现学生好的或错误的言行,都应及时鼓励表扬或批评教育。

2.兢兢业业备好课,超前备课,认认真真教好课。

3.及时认真批阅作业,勤于辅导学生,耐心解释学生学习上的疑难。

4.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热心做好后进生的提高转化工作。

(三)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1.奉公守法,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以良好的品格和言行去影响感化学生,为学生当好表率。

2.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不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

3.上课不吸烟、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旷课。

4.穿戴整洁、朴实,举止文雅端庄,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和短裤。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戴不适宜的首饰。男教师不蓄长发。

5.要带头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子女。

(四)严谨治学、勤于进取

1.珍惜时间,刻苦学习,教学相长,积极进行教改,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2.虚心求教,乐于助人,互尊互敬。

3.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长补短,互勉共进。

(五)真诚合作、团结友爱

1.采用多种方式,主动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2.自尊自重,爱护教师集体的声誉。

3.要有主人翁精神,尊重、支持、帮助领导工作。

爱生公约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善于启发诱导。

2.从严要求,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心理品质和德、智、体、美、劳等基本素质。

3.关心学生生活,尽力帮助残疾家庭或特殊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4.认真教学,热情辅导,为每个学生创造成功的学习条件,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5.耐心教育后进学生,激发其上进心,促进他们实现转化。

6.禁止体罚,杜绝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的现象发生。

7.不偏爱纵容优等生,从各方面要严格要求他们,使他们健康成长。

8.不随便请家长到学校,更不准因学生差向学生发难,借家长之手体罚学生。

9.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学生撵出学校或强行停课。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重违背《教师法》,妨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危害儿童身心健康,有损于人民教师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其性质是严重的,为防止和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特规定如下:

1.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2.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上进。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工作的重点。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师生对立情绪,使学生产生自卑、怯懦,严重的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学校规定以下七不准:

(1)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

(2)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随便停课;

(3)不准推、拉、敲、打学生;

(4)不准罚学生抄作业;

(5)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

(6)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

(7)不准罚学生值日。

5.学校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条纪律,每个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对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人员,学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查清事实,严肃处理。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人员:⑴三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⑵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⑶学校年终奖金一次性全部扣除;⑷向全体教工、学生家长做出检讨;⑸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报区局处理。

学生转化措施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提出学生转化措施如下:

(一)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正确评价学生的学习。

(二)全体教师要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水平。

(三)各位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对行为偏差学生不歧视,不打击。

(四)各位教师对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要有计划有步骤耐心辅导,多调查了解,多做过细的工作,使其能得到长足发展,不掉队。

(五)辅导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要采用启发式,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成绩。辅导分课内和课外两种形式。

班主任职责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在各科教师协助下具体领导班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的要求,针对少儿的年龄特点,联系本班实际,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认真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争创“规范班级”活动,努力使班级成为守纪律、讲文明、勤奋学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

3.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教育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热爱关心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以表扬鼓励为主。力戒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组织并指导学生认真参加体育和课外活动,做好眼保健操,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6.支持并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使学生在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7.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劳动教育、艰苦朴素教育。

8.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引导学生学习过民主生活,培养小干部,帮助他们独立组织班级活动。

9.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互通学生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10.搞好班级全面管理,注意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搞好学生的道德行为评定及三好学生的选定工作,更注意总结班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任课教师职责

1.思想端正,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关心时事政治,参加政治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学习,落实本学科的教学大纲,切实将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常规落实到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改实验。教改做到明确专题,不断深入,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都要写出较有质量的教改总结报告,努力加强自己的专业、文化进修,不断更新知识,精于业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5.加强职业道德,严以律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之间以诚相待,互相帮助,积极为请假老师代课。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6.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

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高效达成培训目标,提高我校校本培训的实效性,保障校本培训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特制定我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校本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观念新颖、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

(二)培训目标

校本培训要与学校教师的实际紧密结合,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为基本目标。通过校本培训,使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三)培训领导小组

设立由校长任组长,业务副校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副主任及各骨干教师组成的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业务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我校课改实验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各项工作,健全各类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把课改实验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五)培训内容

1.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制订《青年教师培训制度》,严格要求青年教师,为青年教师创设良好的成才环境。实行校内新老教师“结对子、一对一”的制度。学校举行“拜师学艺”仪式,师徒签订责任书。建立师徒关系,进行跟踪指导,做好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传授业务知识和技能,每周进行互相听课评课,进行各方面的交流和指导,缩短新教师的适应期,推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

2.每学期开学初的教师会上,由教导处布置本学期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求、方法。各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学习;通过集体备课,教研活动,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将培训的主要内容合理科学地化解为若干部分,组织教师分块学习。

3.在校本培训过程中,应切实避免闭门造车现象,“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一方面,把握住一切外出学习的机会,带回先进的教学理念;另一方面,主动邀请教科员、优秀教师来校指导,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

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校本培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校本培训也必将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协议

为了充分发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能动性,并最大限度地挖掘新教师的潜能,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小学教学工作,为他(她)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特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

师傅义务:

1.关心新教师工作、学习、生活,促使新教师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快速成长;

2.每周帮助徒弟备课一次,每周检查徒弟备课(教案)一次;

3.每个月至少听徒弟两节课,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及时予以点评和指导,每个月指导徒弟上好一次汇报课;

4.随时为徒弟听课提供方便;

5.每学期听徒弟课10节;

6.每学期指导徒弟开一次公开课;

7.每学期指导徒弟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徒弟的义务:

1.虚心听取师傅意见,在学习上不断上进,工作上精益求精,为人师表;

2.每周在师傅指导下备课一次,每周至少给师傅看一次教案;

3.每个月上好一次汇报课,并写好教学反思,及时上交教导处;

4.每学期至少听师傅课15节,深入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学习的基础上探索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

5.每学期在师傅的指导下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学期结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

此协议一式三份,师徒双方各执一份,教导处存档一份。

师傅(签字):             徒弟(签字):

鉴证(教导处章):

年  月  日  

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全体教师能够及时了解现代教育思想,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自觉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一)培训目标

1.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加教师进修学校主办的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之通用基本功、学科基本功、综合能力基本功的培训。凡是在考核范围内的教师要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并争取30%以上的教师达到优秀等级。

2.全体任课教师,要达到青岛市教委有关信息技术培训的要求,以配合我校实现校园网、远程教育、卫星电视立体教育网络的构建。

3.学历未达到本科文化程度的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业余进修学习,争取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取得本科文凭,使学校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85%以上。

4.从2001年起学校将微机操作和课件制作做为青年教师的一项基本功(45岁以下),利用学校资源优势进行培训,校级以上优质课必须使用课件。

(二)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管理、指导体系。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各学科负责人分科管理,层层落实,各守其职、各尽其责。

2.定期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

3.平日考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4.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并要与职务评聘相结合。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学习邓小平理论,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文件,不断提高以法治教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市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向优秀教师学习,注意对教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青年教师。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把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到党组织内。

2.提高业务文化素质。

(1)抓好教师通用基本功、学科基本功和综合能力基本功的训练。学校要定期聘请教师指导,坚持每周有作业,学校统一辅导与个人练习相结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2)配合教师进修学校,抓好新教师的实习期培训。

(3)保证教师的业务学习,建立集体学习制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阅览室学习,通过借助于各种刊物,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要及时写好教学札记或教后感,并提出个人亟待解决的问题,定期交流。全体教师要主动听课,每人每周不少于2节。每人每学年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实验课题,订好计划,做好实验记录,写好实验总结,并且积极向报刊写稿。

(4)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查看备课作业及有针对性地指导好教师。

(5)发挥有经验的老教师传、帮、带的作用。青年教师要主动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拜老教师为师。

(6)开展各种专题讲座。

(7)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8)支持教师参加对教学有益,与教学相关的学历再提高学习。

3.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教师,按教师考核办法,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发展规划,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改实践,努力学习,大胆探索,塑造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发展需要的骨干教师梯队,特制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在职教师。

2.已评为名师的不再参加学校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并在学校内外受到公认。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教龄三年以上。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较强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在近三年学校举行的一人一堂研讨课活动中,至少有4次课堂教学评达到“优秀”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教育工作,近两年中担任班主任或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指导学生获市级以上的奖项。

2.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言传身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较好的教育实绩。

3.经常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育观,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主动与青年教师交心谈心,定期向学校所在的部门领导汇报。

(三)教学工作

1.近三年中一直从事学科教学,工作量饱满,有较高的学科教学理论素养,逐步形成学科教学风格、特色。

2.教学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掌握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目标,并在教学过程中能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能力与水平较高。近三年中在区基本功竞赛获一等奖或在市级以上范围上评优课获二等奖或承担市级以上观摩课、研讨课的免于考核。在学校组织的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中,满意度90%以上。

3.精心辅导青年教师备课,在教学环节与问题设计上,在教学方法与媒体的运用等方面为青年教师出谋划策。遇公开教学,能主动指导青年教师设计、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帮助他们提高设计教学活动、班级管理、与家长沟通的能力。

(四)教科研工作

1.能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有本人的研究成果(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随笔,承担课题研究课或阶段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2.在区刊或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区论文评比一等奖以上的奖项共2篇。

三、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自己的高尚品德和人格力量去教育感染学生,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

2.勤于撰写教学反思,每学期上交一篇高质量的教学总结或教学论文。

3.注重课堂教学研究,每学年要上一节校级以上的公开课或研讨课。

4.在学校的青蓝工程中,至少帮扶一名青年教师,使其尽快成才。

5.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享受待遇

每学年末量化时,凡是完成规定职责的,享受以下待遇:

1.可以申报名师;

2.学年末教师量化上加分;

3.外出培训机会多。

五、评选方法

1.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评。

2.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同时上报材料;再由学校评审小组评选。

3.每学年末考核未完成职责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在下次评选时重新申报。

4.评选时间:每三年评选一次。

附件:名师评选申报表

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

学 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   间


职      称


一线教师

时      间


任     教

学     科


行政职务(或是否班主任)


周课节数


近三年

年度考核


原毕业学

校及专业


现毕业学校学历及专业



个人所获荣誉:    年评为   级优秀教师

年评为   级骨干教师,

其他:

课:   年承担级    组织的公开课□   示范课□ 观摩课□ 研讨课□。(打对号)


年在   级    组织的          比赛中,获           奖

论文:   年《   》在       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     奖


   年论文《                      》发表在       

承担课题情况:    年参与了    级课题《                           》的研究

继续教育情况:        (填参加过的培训,以证书为准,包括学历教育)

普通话:      年获得普通话        (级别)培训证书

家长评价

优秀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学生评价

优秀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三年发展规划










民意测评

情况


学校考核小组意见

负责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年    月    日











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根据学校“携手共进,打造智慧型教师队伍”的意见,我们组建由市级、区级、校级名师组成的骨干教师群。旨在通过导师引领,自身学习,同伴互助,校际联动等途径,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大、后劲足,师德高尚,创新能力强,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同时,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发挥他们的示范性,以带动本校教师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一、培养主措:

1.建立导师制。聘请语数英教育专家作导师,定期来校指导,或派培养对象前往导师学校学习。学员要积极学习导师的管理思想、教育教学思想、教育科研成果。

2.校际联谊制。增强与兄弟学校之间的交流,更重要的是为名师工作坊的教师提供一个展示的舞台,提升的机会。

3.学习研修制。积极参加读书、外出学习、“教师成长园”研修活动,让读书成为自身成长的生活方式,让思辨与自己紧紧相伴。

二、培养要求:

1.学习研修: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终身学习,不断学习、深入研修是名师成长的阶梯。

(1)培养对象必须根据自身的发展和研究方向制订学习计划,作出本周期和年度学习学科专业理论、教育理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安排,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在全面提高职业素养、优化智能结构的同时,确定主修方向,强化特长,发展个性。

(2)组织集中研修,有计划地安排教育理论、教育艺术、教育研究等模块的研究性学习,聘请知名教育专家、学者讲课和指导。

(3)组织教育参观考察,以拓宽视野、广搜信息,完善对现代教育的认知,推进教学改革。

(4)有计划、有选择地安排培养对象赴联宜名校或教育研究机构研修,以获取学科前沿资讯,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和教育水平。

2.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造就名师必须以课堂教学为载体。

(1)培养对象应在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素质教育思想和准确把握新课程精神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思想,在丰富学养、强化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反复实验探索,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

(2)培养对象必须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并从事本学科教学。专任教师课时不少于同学科标准课时,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不少于同学科标准课时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3)培养对象要向教师全面开放随堂课,每学期要对校内外举行一次专题教学开放活动。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校本培训任务,每学期指导1~2名本校青年教师上课。

(4)培养对象要坚持写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每学期至少应写5篇以上教学反思、2篇以上反映自己教学思想和教学特色的教学案例,并在市级以上教育信息网或教育期刊上发表。

3.教育科研:现代教师应是教育研究者,名师成长应以教育科研为主轴。

(1)培养对象要根据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教育科研,按学科研究和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进行选题立项,实施认真、求实的研究,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教育科研水平。

(2)培养对象在本周期内要主持或参与一项贴近教学实践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要主持一项校本教研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任务,并努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3)培养对象每年要撰写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力争在更高层次的教育期刊上发表。

(4)鼓励、支持培养对象勇于创新,系统地反思、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著书立说。

4.构筑平台:教师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要致力于打造促进名师成长的专业发展平台。

(1)本周期内由培养对象在本校或联谊学校进行经验交流、理论探讨、教学观摩,并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评课和总结。

(2)每位名师能建立自己的网页,并开展论坛活动。

(3)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关名师培养工作的资讯,推介名师培养对象,交流名师培养对象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等。

名师评选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造学校教育品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校开展中小学“名师”评选工作,为了加强管理和保证此项工作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教龄5年以上、直接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2.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专业技术人才或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

2.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教学中处于学校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勇于探索和创新,能够主持或指导教研活动,效果良好。

4.担任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5.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实施教学。

6.教学工作量饱满,并能积极主动承担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7.具备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二)符合基本条件,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者:

1.能出色胜任学科教学,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声誉。

2.至少在市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1次。

3.近5年至少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中获奖1次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中获奖2次。

4.至少在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1次,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2次。

5.至少指导过一名青年教师在区级或区级以上优质课比赛中获奖。



2.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不低于90%的工作量,教学业绩在同行中处于领先。

3.积极引领教师结合本校、本学科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实践活动。在学校的青蓝工程中,每学年要重点帮助2名本校的教师,要有详细的帮助计划和对帮助结果的对比分析。

4.每学年要重点研究3-5名学生。要设计研究方案,记录研究过程,学年结束完成一篇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5.注重教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撰写具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至少上交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

6.承担校本培训授课任务。学科带头人至少在全校每年举办讲座2次;教学能手至少每年在全校举办讲座1次。

7.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一些临时性的教科研任务。

8.每学期上一节“名师示范课”。



1.免听“推门课”;

2.免讲“一人一堂研讨课”;

3.优先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年末教师量化上加分;

5.每年学校征订刊物时,有一定数额的自主选择权,选择自己认为比较好的业务方面的书刊,同时对该刊物享有优先阅读权;

五、评选办法


2.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名师申报表》,同时上报材料;再由学校评审小组评选。

3.每学年末考核未完成职责者,取消其崇小名师称号,在下次评选时重新申报。



附件:

名师评选申报表

学 校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    间


职      称


一线教师

时      间


任     教

学     科


行政职务

(或是否班主任)


周课节数


近三年

年度考核


原毕业学

校及专业


现毕业学校学历及专业


工作

简历


个人所获荣誉:    年评为   级教学能手

年评为   级骨干教师,

其他:

课:   年承担级    组织的公开课□   示范课□ 观摩课□ 研讨课□。(打对号)

年在   级    组织的          比赛中,获           奖

论文:   年《   》在       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     奖

   年论文《                      》发表在       

承担课题情况:    年参与了    级课题《                         》的研究

继续教育情况:        (填参加过的培训,以证书为准,包括学历教育)

普通话:      年获得普通话        (级别)培训证书

家长评价

优秀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学生评价

优秀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三年发展规划








民意

测评

情况


学校

考核

小组

意见

负责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年    月    日











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10%

(2)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缺勤旷会现象;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20%

(3)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10%

(4)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0%

(5)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0%

(6)为人师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10%

(7)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10%

(8)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10%

(9)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10%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全校被聘为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学校中层班子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占最终得分的60%,学生、家长各占20%,三方折合后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分别在一年内和二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选骨干教师称号。

4.师德考核结果直接和绩效工资挂钩。师德考核不合格,且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影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扣除其当月考核奖、当月绩效工资至当年绩效工资不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职权收受、索要学生和家长财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6.违反规定,热衷于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与黄、赌、毒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

8.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9.有因减分罚款或收取学生押金等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的行为。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导处。

2.本办法与学校教师综合考核相结合并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职工出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坚持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出勤要及时请假。

2.学校值日领导、教师早晨和中午预铃前半小时到校,办公室值日教师预铃1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预铃前到校。

3.教师在办公和上课时间内,不准随便外出,不准串办公室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原则面授不能安排在工作时间,若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

5.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及区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区局节假日组织的活动记入考勤、属于正常出勤。

6.婚假:教师结婚只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婚假间不享受出勤奖。

7.产假:教师产假只享受国家规定产假,产假间不享受学校考绩奖,出勤奖。

8.哺乳期间的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到校,不得误课,不减少任课节数。

9.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病故,只享受国家规定丧假,丧假内不享受出勤奖。

10.计划生育执行节育措施失败者休息,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享受出勤奖,其他节育措施失败者按病事假处理。

11.送孩子上幼儿园的教师,先由本人提出,经学校批准,按规定时间作息。

12.特殊情况请假不超过两节由年级组长批准,并严格登记,两节课以上不超过一天由教导主任负责,请假一天由分管校长负责,调课必须由教导处安排。

13.中层以上领导请假或外出办公事,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向局办公室请假。

14.每学期的开始、结束或学校举行重大活动,一般不要请假。

15.教师利用空堂就医必须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并进行登记,回来后立即销假。

16.教研组长要按要求填写每天的出勤情况和上课节数,做到每周上报,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17.凡请假者都必须由个人写请假条,负责人签字,负责考勤的人员存档,登记,要严格手续,不得马虎从事。

18.出勤每月公布一次,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内容。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将普通话列入教师基本功达标和任职资格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教师,学校给予三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不得聘用为教师职务。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学生使用普通话情况纳入班级行为规范考核之中。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四)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师职业语言、宣传语言和交际语言。

1.在校园内,不管是与学生交流,或者是与老师交流,所有的教师必须用普通话。

2.上课、集会、培训时,全体教师必须用普通话。

3.教师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在黑板上写字等,凡是与学生见面的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4.全体学生,只要在校园内,就要说普通话,杜绝方言的出现。

5.每天晨读和下午课前预备时间为普通话定时训练时间。

6.口语交际课和其他的各科课堂,老师必须引导学生响亮、流利、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7.语文老师要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演讲、写字比赛、阅读考级等,不定期地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

教师申诉制度

为了依法维护我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的范围:

我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一)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教务主任、工会主席

三、我校教师应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30日内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状况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申诉要求的事实与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申请书一式三份。书写申诉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进行笔录,并告之被申诉人。

四、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申请书的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申诉申请书副本须同时送达被申诉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诉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五、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回避,教师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六、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并决定受理的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七、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后,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请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八、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九、调查取证

(一)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二)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三)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十、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二)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并且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对申诉人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对申诉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条款做出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制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由委员会主任署名,并加盖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印章。申诉处理决定书与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逾期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即发生效力。

十三、附则

(1)学校职员、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员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或教代会。

(3)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十四、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附一:学生校内申诉书

附二: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决定书

附三:学生校内申诉调解书

附四:学生校内申诉调查情况记录

教  师  校  内  申  诉  书

申 诉 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班      级:         电 话:

被申诉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申诉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 







此致



教 师 校 内 申 诉 处 理 决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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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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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教师校内申诉委员会


教 师 校 内 申 诉 调 解 书










调解决定:


申诉人(签章):                    被申诉人(签章):

学校申诉委员会(签章):


教师校内申诉调查情况记录

被调查人:


调查人:

----------------------------------------------------------------------------------------------------------

具体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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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调查人(签字):


校长负责制度

一、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表述为: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行政负责人。校长在办学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事务中居中心地位,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监督保证作用,并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二、校长履行相关职责。对办学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三、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校内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支配权和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以及校产校舍管理权。

四、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在任期内,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党支部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校长应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情况。对学校中的重大问题,如办学思想、办学体制、学校规划、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规章制度出台等,在作出决定前要主动听取党组织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六、实行校长负责制,应该党政分开,职能分开,各司其职。既不能“以党代政”,也不能“以政代党”。

七、在行政事务中,校长是最高也是最终决策者,副校长接受校长的安排,协助校长分管有关工作,对校长负责。在党内,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对于党内的重大事项校长无最后“决断”权。

八、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

九、校长应尊重并支持教代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对学校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要认真听取教代会的意见。

十、校长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作为依法治校的依据。

十一、校长要有强烈的“民主治校”的观念,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有明确的科学程序,一般应包括提案环节、论证环节和决策环节。各环节中都应充分听取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意见。

十二、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进行述职报告,由代表进行评议。

十三、教代会要配合上级机关,每学年对校长履行职责、贯彻各项重大决策、实施各项改革措施的情况作出评价。

十四、校长如不胜任工作或严重失职,通过一定的程序,教代会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按照办法给予处理。

十五、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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