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三定一聘”改革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7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我校教职工中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教职工中开展“三定一聘”,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健全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实现教职工工作岗位、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岗位人员“四清晰”,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及竞聘条件
(一)人员范围
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聘用制教师)。
2.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工作岗位在我校顶岗实习教师、交流教师。
3.支教交流超过1个月的老师,在接收单位进行竞聘。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岗定员
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向区局申请岗位数。经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我校实际岗位数是56个。其中管理岗5个,教师岗51个。
(二)组织动员
1.健全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党政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三定一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做好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传达学习“三定一聘”相关文件,确保教师对相关政策知学校工作方案的知晓率为100%。
(三)设岗定责
1.定工作岗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我校本次工作岗位设立5个管理岗,具体为:1个校长、副书记;1个书记、副校长;1个副校长;1个教科室主任;1个德育处主任兼工会主席。50个教师岗,具体为:小学语文岗位22个、小学数学岗位13个、小学英语岗位6个、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个、小学美术教师岗位1个、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个,共55个岗位。部分老师根据工作实际,根据学校安排在教师岗同时兼任其他岗位工作。
2.定工作量。
①本次“三定一聘”工作工作量依据学校工作安排、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课时量认定标准》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与岗位课时有关部分,核算有关数据。
②相关要求说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小学周课时不低于12-18节,教师岗位兼职管理(含教辅等)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
3.定工作职责。校长、副书记岗位;书记、副校长岗位;副校长岗位;教科室主任岗位;德育处主任兼工会主席岗位;小学语文岗位:小学语文课程教学工作;小学数学岗位:小学数学课程教学工作;小学英语岗位:小学英语课程教学工作;英语模仿秀指导工作;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小学体育课程教学工作;各类体育竞赛指导工作;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小学美术课程教学工作;各类美术布展工作;各类美术竞赛辅导工作。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小学音乐课程教学工作;各类音乐比赛辅导工作;各类音乐展演学生训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责是学期末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岗位竞聘
1.个人申请。申报校内竞聘的教职工,提交个人所有参评材料及《教职工校内竞聘申请表》。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评材料予以审核。
2.校内竞聘。根据教职工提交聘任岗位志愿,学校将组织竞聘工作。
(1)校内竞聘方式
①直接聘用。根据局下发文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有五类情况满足直接聘用条件。第一,学校校长、书记等正校级干部,按照上级任命和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执行,直接进行聘任;第二,正在休产假的女教师。经本人书面申请,产假之后直接安排工作;第三,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前退休的老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安排工作岗位;第四,2022-2023学年度来我校支教、交流、顶岗实习的教师,直接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退回原单位;第五,教师申请某岗位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设岗数的,经学校工作小组认证,直接聘用。
②竞争聘用。当出现申请某岗位人数大于设岗数时,需要竞争聘用。竞聘落选的老师,如果学校有空余岗位,再服从学校安排;如果学校没有空余岗位则采取转岗低聘、待岗培训、解聘等方式安置。
(2)竞争聘用程序
需采取竞争聘用的岗位,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
①综合评议
学校“三定一聘”工作小组根据区局文件精神,围绕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综合评议分数确定竞争聘用结果。
②限时说课竞聘
如果综合评议分数相同,则进行限时说课竞聘。限时说课竞聘由学校“三定一聘”工作组组织。学校选择教材,竞聘教师先写稿、再说课。工作组根据竞聘老师说课情况打分。分数高者,竞聘成功。
(2)确认聘任结果
综合上课和综合评议成绩,确认教师是否聘任成功。
3.竞聘结果公示。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将确定岗位人员名单经审核无误签字后进行公示,连同《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表》一并在校内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协议。竞聘工作委员会对竞聘结果经审核无误签字后,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办理聘任手续。
5.公示报备。学校将拟聘用人员信息要在校内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规定
落聘教师将按照区局有关规定通过转岗低聘、待岗培训、解聘等措施进行安置。
(一)转岗低聘
教师落聘的,经个人申请,可转岗低聘,即转非教师岗位、低聘职称岗位等级。教职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要求的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二)待岗培训
教师落聘后不同意转岗的和非教师落聘人员,可通过待岗培训方式予以安置。待岗培训以跟岗实践培训为主,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提供工作岗位竞聘机会。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人员要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三)解聘
各单位要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对不同意待岗培训或者待岗培训期满仍然不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教职工申报职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参加评优评先、考核参评优秀等次,均需完成工作岗位基本工作量。各单位用编进人计划要以“三定一聘”核定的岗位、工作量、职责情况为依据。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长期病事假人员
对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人员,要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并根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规定和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不允许教职工长期请事假。
(二)关于挂职支教、交流学习、顶岗实习等人员岗位
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教师交流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设有岗位,满足交流、顶岗实习教师竞聘。
(三)关于直接聘用人员
1.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假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2.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由学校安排工作。
3.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其中52-55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的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个人申请一式两份,1份上交存入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
4.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选派外出挂职、支教、交流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人员,对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则上由接收单位直接聘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以参加竞聘上岗,未竞聘到校内岗位的,可参加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附件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三定一聘”工作小组
附件1: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永春
组员:杨春江、柳宝明
附件2:
“三定一聘”工作小组
组员:张新刚、郜效聘、张蒙、李磊、栾冰、刘静、薛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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