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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德雅教师评选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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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德雅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德雅教师评选对象为学校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尊重学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有偿家教的;

(三)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的言论和行为的;

(四)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校校委会共9人,由学校校委会推荐1名德雅教师。

(二)学校全体教师对每个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根据候选人推荐情况,与学校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候选人,每个办公室得票最多者评选为第三届德雅教师(每个办公室1名)。

四、有关要求

(一)教师每学年累计请假十天以上,不能参加德雅教师推荐。

(二)为鼓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德雅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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