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关于“明雅少年”“学习型家庭”的评选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5-04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在学生身边寻找好的榜样、向榜样学习,汲取榜样的力量,营造争当模范先进的浓厚氛围,学校决定开展评选第二届“明雅少年”和“学习型家庭”活动,以激发学生对人生道路的思考,给予学生自我完善的力量,培育“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树新风、争典型”的良好风尚。当选的学生和家庭将于“六一”期间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雅少年”评选方案

一、评选名额

1.初选:每班推荐一名候选人。

2.复选:全校共评选10名(其中一、二年级每级部评选1名,三至六年级每级部评选2名),其余同学获“第二届明雅少年提名奖”。

二、评选步骤

1.班级推荐。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一名“明雅少年”候选人。

2.学校评选:学校组成评委会,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讨论研究,最终确定10名同学为第二届“明雅少年”。

三、评选标准

“明雅少年”为我校学生评价中的最高奖项(每届共评10名,六一节进行表彰),学校登记备案,鼓励全校同学学习,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集体,关心同学。在本学年度至少被评为一次“三好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兴趣浓厚。能够主动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本学年度期末测试语、数、英、科成绩为“四A(一二年级为三A)”等级。

3. 写字好、热爱读书,阅读兴趣广泛强烈,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本学年度至少获得一次“百日小书虫”称号。

4. 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爱护环境等公益活动,掌握劳动技能,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他人的事帮着做,不给别人添麻烦,乐于向他人奉献爱心、给予帮助,具有奉献精神。每学期至少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5.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或表彰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1.各班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评选。

2.各班级推荐的“明雅少年”需填写推荐表(电子版)附件1,填表时字体采用宋体小四。

3.被学校评选为“明雅少年”的10名学生,每人上交1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行文格式参照学校行文格式。

4.提交相关荣誉复印件(电子版照片)

5.《第二届“明雅少年”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荣誉照片请于5月13日前上报至德育处(负责人:张新刚)。

(二)第二届“学习型家庭”评选方案

每班推荐两名候选人。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全员学习: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崇尚文明科学,树立学习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庭成员都能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各种有意义的学习中去。

1.家庭中至少30本以上的家庭藏书且每年更新10本以上,每年订阅至少一份以上有关家庭教育的报刊。

2. 家长有意识地为孩子创造一个相对独立、安静的学习环境或者学习角,有学习书桌。

(二)父母带头学习:父母带头坚持学习,不断完善、充实、提高自己,成为子女的学习榜样,带动和影响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主动参加学校及班级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家长培训活动。

2.积极撰写家教论文,主动参与学校“魅力家长大课堂”活动。

(三)学生学会主动学习。在家长身体力行的影响下,学生学会主动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踊跃参加各种学习活动。

1.热爱读书,阅读兴趣广泛强烈,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本学年度至少获得一次“百日小书虫”称号。

2. 积极主动参加实践活动,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掌握劳动技能,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每学期至少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研究性学习成果丰富。

4.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或表彰者优先。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