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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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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西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20年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舟山岛街以西(包括海南岛路34、36号楼)、刘公岛路以南、澎湖岛街以东。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二)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172.28.1.12:9003/qdhdzs(教育内网登录)

  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四、报名条件及审核材料要求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西海岸新区户籍(原开发区户籍和原胶南户籍)且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网上报名表2份;

  2.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

  3.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网上报名表2份(在社保卡号下面写明登录密码,请确保审核期间电话畅通);

  2.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

  5.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6.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三)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公办中小学按照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房产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为准进行排序。

  (四)需准备材料的补充说明

  1.如果户口簿体现不出亲子关系的,需出具父母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2.本地户口无房户,需出示房产交易大厅开具的孩子及孩子父母在开发区均无房的证明。

  3.如果房子已交工且确已入住,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者,除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外,还应提供物业出具的入住证明、入住以来的有线数字电视费、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各项单据,根据提供的材料由审核小组核实后确定是否予以认可。

  4.老式房产证需同时出具购房发票、契税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不了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出具房产交易大厅的证明(此证明请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需经过房产交易大厅核实后确定有效性)。

  5.凡是审证期间发现材料不齐的,学校不再通知补交,一律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审核期间,学校将对户口簿、房产证、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卡、无房证明等材料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并对租房户上门家访。如发现假证、假租赁一票否决,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果家长自负。

  6.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户仅限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来校,不需要带孩子到校,到校时请戴好口罩,配合做好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间隔1米距离等防疫措施。

  五、时间安排

  (一)学位1-4类学生报名

  1.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

  2.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4日;

  3.学校审核时间:7月 25 日—7月29日;

  家长到校审核时间:7月25日或26日(具体审核安排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学校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4.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二)对参加本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学生和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生的户籍、房产等信息统一协调至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由学校重新审核录取。

  工作时间:8月1日—8月3日。

  (三)学位5类学生报名

  1.报名对象: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

  2.报名方式:报名公办学校的,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同时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3.学校审核时间:(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学校将通过公众号发布审核通知)

  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8日—8月9日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0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12日,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3日

  (四)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在第四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14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报名时间依次录取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四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8月15日,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6日.

  学校审核证件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发布,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及时查看审核通知,根据报名序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审核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86851125,8685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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