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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青岛西海岸新区昆仑山路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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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昆仑山路小学于2019年秋季正式启用,是一所充满现代化教学气息的学府圣地,周边景色怡人,环境优美。学校遵循陶行知“生活即教育”核心教育思想,确立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为“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围绕“自信、自立、自主、自强”的整体育人目标,给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打造一所师生向往、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现代化特色学校。

学校各项设施均按照山东省最高标准进行建设配备,每间教室配备有智课系统;拥有设施先进的科学实验室、功能完备的美术教室、烘焙教室、校园电视台、多媒体教室、舞蹈室、美术室、音乐室、图书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专用教室;建有高标准食堂、室内体育馆、综合报告厅等特色建筑。学校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的校园建筑,美丽怡人的校园景致,特色鲜明的走廊文化,主题突出的教室文化,共同发挥育人的综合效应,给师生以精神力量,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学校自投入使用以来,曾被大众网、今日头条、齐鲁教育、半岛都市、青岛教育在线、西海岸新闻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自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劳动教育特色学校、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星级阳光校园、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三、招生划片范围

昆仑山路小学招生范围: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昆仑山路以西区域,包括八里庄社区、台子沟社区、悦湖兰庭小区、熙园小区、悦湖广场小区。

四、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生三个班,共135人。

五、新生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六、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青e办”APP或“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

2.“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报名指南将在正式报名前发布。 3.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三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七、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具体要求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本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3.关于入学材料具体要求

自购房或租赁房的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

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可使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作为孩子入学的报名材料,需在招生平台中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相应照片,并由报名学校审核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自购房产的产权人或租赁房产的承租人须为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居住证须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须是用工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的,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家长需在孩子入学前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如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者或法人须为孩子父母,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

4.入学材料审核

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信息审核。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八、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如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九、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一)学位类型1、2、3、4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9日—7月13日

2.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学位类型1、2、3、4、5)。

3.学校审核时间:7月14日—7月16日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24日

(二)学位类型5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25日—7月27日

2.报名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

3.报名方式:

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同时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30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31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三)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4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5.学校审核时间:8月5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6日

温馨提示: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三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十、招生咨询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 58953056

15166611913

17685810615

18363903316

2.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6988782、86988962

3.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88192020

  1

岛西海岸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童姓名



份证号


口所

在地


属学区


庭住址


系电话


学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缓

申请缓学原因:

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同意自

月至 年 月缓学

月 日


(学校公章)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同意自

月至 年 月缓学

月 日


(学籍管理章)

注:

1.青岛西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人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学校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病历。

2.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家长、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保留一份,作为第二年入学凭证。

3.原则上延缓入学只可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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