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凭海临风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两河路以东,兰东路以西,胶州湾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的区域。
2.兰东路以东,星海滩路以西,胶州湾路以南,郑戈庄路以北的区域(不含花街小镇小区)。
3.凭海临风小区。

三、新生学位类型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学区内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新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新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新区户籍儿童,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四、报名方式
2025年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1.下载使用“爱山东”APP,“爱山东”APP首页实名认证登录(父母实名,务必准确)。
在APP上报名时,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的原则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建议与儿童同户(包括集体户)的父母一方作为注册人。
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建议以房屋产权人注册报名。
2.“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网上报名指南)将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发布(查询路径如下: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温馨提示:1.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2.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3.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五、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新区户籍的儿童
1.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2.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3.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二)非新区户籍的儿童
1.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2.儿童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
3.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5.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 2025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三)2025年8月31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可使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根据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应的学位类型,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 具体要求:
(1)适用范围。此政策调整仅适用于新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2)购房时间。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为子女申请所购住房对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
(3)产权要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人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且拥有100%产权(含儿童父母共有)。
(4)申请材料。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报名入学时,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居住类的证明材料,监护人还需根据子女所属学位类型,提交子女户籍、家长稳定工作证明、居住证等其他入学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录取方式及原则
1.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新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新区户籍以儿童监护人来青岛市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儿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为准进行排序。
3.在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情况按家长报名时间依次录取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原则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继续报名。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七、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系统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1.报名对象:学位类型1、2、3、4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即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9日。
3.学校审核时间:6月20日—6月26日。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核验证件真伪,查验报名材料真实性。对因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8日。
(二)第二阶段:(本校无招生计划)
1.报名范围:学位类型5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7月9日—7月11日。
(三)补录阶段:
1.报名范围: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
3.录取方式: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4.学校审核时间:7月25日。
5.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26日。备注: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录取依据,建议家长错开报名高峰,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八、入学通知书发放
8月2日上午8:00—11:00请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持身份证到凭海临风小学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相关提示
1.根据招生通知要求,领取录取通知书时仅限一名家长进校。
2.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报名审核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1)社会保险参保必须是用工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的不予认可。(2)自有住宅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性质,其他用途房产不予认可。(3)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核验证件真伪,凡通过大数据审验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大数据核验失败确需现场审核时,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按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放在一个正规牛皮纸A4档案袋内装好,原件和复印件在同一个档案袋顺序保持一致。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房产地址”“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正面表格内填写档案袋内装的原件材料名称和件数。(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他证件者,请家长主动配合。
4.双(多)胞胎报名:用一个家长的信息注册,按平台要求完成其中一个孩子报名,然后在【我的报名】中点击【继续报名其他学生】。每个孩子的基本信息、填报过程、审核及录取结果等都是独立的,互不干扰。
5.对报名学生所提供的证件学校将逐一进行复核和实地审查,最后由区局进行审核。
6.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根据《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留级。凡是已建立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小学一年级。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病历,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8.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9.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查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10.2025年招生工作请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凭海临风小学”微信公众号相关文件,认真阅读学习相关政策、报名指南和报名平台操作手册等。
九、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电话:0532-85198582;
0532-85198587;
13061249219;
13061249220;
1836396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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