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四)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
(六)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
(七)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八)《青岛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九)《青岛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青岛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一)青岛西海岸新区青草河小学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办事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申办材料文本经学校相关科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事务办理回复,当即办理完成不了的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束时间(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在时限内办理完结事务及时通知当事人。
四、办理流程
事务当事人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学校相关科室审核事务——相关办理科室进行事务办理——事务办结公示办理结果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以校务公开栏、学校公众号两种形式进行公示
六、申办材料示范文本
申办人 |
申办时间: |
办结时间: | |
申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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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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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意见: |
申办人签字: |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签字: |
七、便民服务电话:
(一)咨询电话:0532—83971828(办公室),0532—83971826(校长室)
(二)业务科室电话:0532—83971830(教务处)
0532—83971828(总务处)
(三)来信请寄:青岛西海岸新区明富大道83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青草河小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66400。
办公时间:8: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服务监督电话:0532-8397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