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鼓励为主,多角度,多层面评价。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确定)
(一)优秀班干部每班各一名;
评选条件:
1.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班委、组长等职务,能热心为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二)三好学生为本班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习惯良好
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言行文明、与人为善;热爱班集体,有强烈的班级荣誉感,并能为班级做贡献;自律意识强,遵守级部、班级常规要求;
2.成绩优良,特长突出
学科素养成绩好,按时保质完成各科教师布置作业,考试成绩优秀,考试科目获得三个A或者以上
3.热爱运动,身体健康
认真做好“两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积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无逃课、旷课现象;体育成绩优秀
(三)德育小标兵为本班人数的20%;
评选条件:
1.礼仪之星
(1)尊敬师长,体贴父母,不顶撞,不发脾气,虚心接受老师及父母的教导。礼貌待人,见到老师或来宾,应主动打招呼、问好或微笑致意,正确使用礼貌用语。与老师或长辈谈话时不抢话、不插话、不干扰,不对长辈撒娇发脾气,能主动给老师、长辈让座、让路。
(2)进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进教室,应喊“报告”,经允许后再进入,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递送或接受礼品、奖品应起立,并用双手。进别人屋子先敲门,客人来访时会让座、沏茶倒水。
(3)同学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说谎话、粗话、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给同学起绰号,不欺侮同学。
2.守纪之星
(1)上课铃声响,迅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室坐好,等候教师来上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进出教、寝室,上下楼梯不推搡,不拥挤,课间不在教室、走廊和楼梯追逐打闹喧哗。遵守用餐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将食品带入教学区。参加升旗仪式及重大活动集合迅速、列队整齐、严肃认真、不说话不搞小动作。
(2)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听报告、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听众、观众,不起哄滋扰,就餐时按先后秩序排队。见义勇为,不包庇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能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能主动帮助病残体弱的人,为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做操、上课、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3.卫生之星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打扫教室和公共区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做到教室内摆放整齐,保持地面、墙面、门窗的整洁。爱护花草树木和有益的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见地面有果皮(壳)、纸屑、废弃物等能主动清扫。搞好个人卫生,自己的事自己做,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怪发,女生不化妆,不戴首饰,不染指甲。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主动参与班级的劳动,认真打扫清洁卫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意识,认识到——劳动最光荣,不爱劳动的人将会一事无成。
(四)学习标兵为本班人数的15%。
根据所有学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严重违纪行为一次者;
2.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老师,不听从指挥者;
3.学习成绩一科不合格者;
4.受学校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三、评选办法
一二年级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评选,三至四年级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四、评选表彰程序
1.班级评选;
2.学校审核、存档(大队部);
3.学校表彰。
五、其他表彰
大队委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班车长由大队部组织评选。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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