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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2019年固定资产管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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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财产财物管理    第3项,共6项

     事项名称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类别

           财产财物管理

实施依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3.教育部、财政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

4. 《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3〕44号)

5..黄岛区《学校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青黄教体通[2013]33号)

工作流程

一、物品采购

1.采购物品要提前审批。说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核算预算金额,报主要领导审批。

2.采物物品票据要有采购人、分管领导签字,报会计审核报账。  

3.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明细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相关科室财产调拨单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附:学校固定资产录入流程

新进设备资产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审核物品数量、验收质量→验收无误后开具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一式三份、部门保管员、总管理员、总务主任签字→总保管员将固定资产增加单一联交由会计记账→一联由总管理员留存,用于固定资产系统记账→分保管员持一联,进行资产手工台账记账。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4.做好低值易耗物品的登记、入库、发放工作。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不得外借。

4.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领用物品。

5.人员调动要及时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7.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总务处赔偿新设备。

五、财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总务主任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

1.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每年5月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要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仪器设备、电教设备、卫生、交通工具、图书、办公设备、音体美设备八类。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报告,以便核查。

七、出租出借房产、物资,需经校长办公会决定,报区教体局批准。

承办部门

及联系方式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总务处:0532—88193552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工会:0532—88196565

青西新区教体局计财科:0532—8698877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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