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干部教师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管理。
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接班与值班,值班时间由学校通知决定。有事可自行跟其他老师调整,但必须向带班干部说明,若因调整导致空岗,将追究原值班人的责任。
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按照应急流程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或事情。
六、在值班期间,值班干部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岗,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七、若遇恶劣天气和其他恶性事件,所有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证人员安全和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八、值班教师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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