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学校美育工作系列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根据新区《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艺术课程:学校每学年开始都会向社会公布艺术课程设置,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家长的监督。
二、艺术活动:学校开展合唱、器乐、朗诵、戏剧、才艺、绘画等比赛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给学生搭建展示自己的舞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素养。我校唐玉涵同学积极参加省艺术节比赛,获得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二等奖。
三、艺术教师:学校共有专业艺术教师11人,其中现任音乐教师5人,美术教师6人。我校炫彩飞扬艺术社团辅导学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二等奖,参加青岛市中小学生优秀书画展,获一等奖,参加区中小学艺术节绘画比赛,获一等奖。我校小百灵合唱团参加区艺术节合唱比赛,获区特等奖,参加青岛市第三十二届艺术节合唱展演,获市二等奖。
我校悦耳朗诵社参加区艺术节戏剧戏曲朗诵比赛,获区二等奖
四、条件保障:学校2022年预算安排中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及音乐器材、演出服装的配备。
五、特色发展:学校确定合唱、舞蹈、口才、朗诵、美术等为特色发展社团。
六、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每年进行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测评,其次,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的艺术素养进行期中、期末两次专项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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