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学校美育工作系列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根据新区《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艺术课程:学校每学年开始都会向社会公布艺术课程设置,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家长的监督。
二、艺术活动:学校每年举办“校园艺术节”,开展合唱、器乐、朗诵、戏剧、才艺、绘画等比赛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给学生搭建展示自己的舞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学校重点打造合唱、交响乐、啦啦操、朗诵、戏剧等社团,其中2023年10月,美术社团荣获新区科学幻想画一等奖、2023年11月,美术社团荣获新区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2023年“小百灵”合唱团班级合唱一等奖。
三、艺术教师:学校共有专业艺术教师12人,其中音乐教师7人,美术教师5人。其中青岛市教学能手1人,区级优秀教师2人,一级教师2人。
四、条件保障:学校2024年预算安排中专项资金充足,用于教师培训及音乐器材、演出服装的配备。
五、特色发展:学校确定合唱、舞蹈、啦啦操、朗诵、书法、等为特色发展社团。
六、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每年进行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测评,其次,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的艺术素养进行期中、期末两次专项测评。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