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公众健康的事件。
双语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1.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开展对我校教职工、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增加师生的防病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坚持除四害讲卫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
2.坚持必要的公共场所消毒制度。
3.搞好饮食卫生,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定期体格检查,不符合从事饮食行业健康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和监督机制,防止集体性的食物中毒发生。
4.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单位要专人负责,加强保管,建立健全保管和使用制度,严防泄漏。
5.宿舍及教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干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使用空调系统的房间要保证充足的新风量。尽量减少去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场所。
6.勤洗手、勤换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吃生、冷或变质发霉的食品,不要随意到外边卫生条件不好的个体摊档就餐,确实把好病从口入关。
7.有病及时就医,及早治疗早痊愈。
8.坚持晨检及零报告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对发热和其他可疑病人实行跟踪观察,必要时实行隔离。
二、全校教职工及学生应当提高警惕,当发生或可疑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做到:
1.立即报告校领导、区疾病控制中心(电话:86163110及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应急部(电话:86988712),及时取得上级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2.对已发生的病例、可疑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隔离利必要的救治。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3.询问病史和进行其它必要的调查研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可能的病因和涉及的人群及可能的接触者,便于采取相应措施。
4.请上级医院进行就地救治或转院治疗。
5.对已发生或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个人用品、宿舍、教室及其它必要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6.后续工作将根据病因和必要性在上级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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