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堂教学安全规范
1.秉持“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原则,注重在课堂教学中融入安全教育。
2.教师须按时到岗,确保课堂内无意外伤害发生。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不得未经允许离岗,若因离岗导致学生安全事故,授课教师需承担全部责任。
3.禁止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4.教师应关注学生出勤,做好点名记录,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若原因不明,班主任应立即联系家长。
5.关爱学生,若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并妥善处理。
6.学生应专心听课,认真笔记,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使用利器时注意安全,课堂上不随意交谈或做无关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堂需得教师同意,出校门须有班主任开具的通行证,门卫依此放行。
8.学生请假需持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由负责教师有序组织,负责教师不得擅自离岗。
10.电教设备由专人负责,规范操作,预防触电事故。
11.发现教学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及总务处。
12.严格实行学校首遇责任制,即发现者、教育者、处理者、汇报者责任明确。
二、体育活动及体育课安全规范
1.体育教师需定期检查室外运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
2.学生在单双杠练习时,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确保安全。
3.进行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时,必须实施安全措施,明确安全区域,禁止学生进入危险区,并对协助教师的学生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
4.长跑练习时,体育教师应根据男女学生体能适当控制运动量,预防意外。
5.全校性体育活动需加强保卫力量,指派专人负责安全。
6.遵守体育课程及其他活动的安全规定,禁止违规教学或训练。
7.学生上体育课应穿运动鞋,避免穿戴塑料底鞋或皮鞋,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饰品。
8.近视学生运动时尽量避免佩戴眼镜,必要时需小心。有伤残或不宜运动疾病的学生应向教师申请,避免参与剧烈运动。
9.体育课教师不得采用自由放任的教学方式,每节课前需充分准备,课后做好放松运动。
10.遇意外受伤,学生应及时告知教师和同学,必要时迅速送往医院。